陕西省护士资格证首次注册条件及材料
护士执业注册
受理部门:陕西省卫生计生委政务大厅
联系电话:029-89620620
受理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家卫生计生委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3.通过国家卫生计生委组织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4.符合国家卫生计生委规定的健康标准。
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应当自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之日起3年内提出;逾期提出申请的,除应当具备前款第1、2、4项规定条件外,还应当在符合国家卫生计生委规定的医疗卫生机构接受3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考核合格。
办理材料:
1.《护士执业证书申领表》(原件);
点击下载:陕西省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及样表.docx
2.护士专业初(士)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原件);
3.申请人学历证书及专业学习中的临床实习证明(原件);
4.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
5.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1张;
6.拟聘用单位所在地二级以上医院、妇幼保健院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原件);
7.医疗单位临床实践证明和业务技术考核合格证明(原件);
8.医疗机构聘用在护士岗位的有效证明(原件)。
1—6项由申请人向所在医疗机构提交,7—8项可由医疗机构统一出具。
办理地点、时间:陕西省卫生计生委政务大厅(西安市莲湖区莲湖路112号) 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08:30-12:00 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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