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全市会计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注册登记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财政局,工业园区财政局,市直各单位,各学校、各企业公司、各金融保险企业、会计师事务所,省驻临单位:
为加强会计从业人员管理工作,根据《云南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云南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及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会计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注册登记工作的通知》(云财会〔2012〕15号)文件要求,对我市2012年3月31日前取得从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证进行注册登记,为确保我市清查登记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注册登记范围
(一)2012年3月31日前在临沧市辖区内办理的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2012年3月31日前从外州市已经转入临沧市辖区内的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注册登记的内容
(一)检查持证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情况 .
(二)更新持证人员基本信息从事会计工作情况。
三、注册登记时间
全市于2012年4月1日开始,2012年11月20日结束(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四、注册登记范围、方法
2012年3月31日以前在临沧市辖区内办理的会计从业资格证www.med126.com,其持证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携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及相关资料到发证机关或辖区内工作所在地(指调动一次或多次的会计从业资格证最终调入点)指定办证机构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五、注册登记需提交的有效证明材料
(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
(二)接受继续教育情况证明材料。
2010年未参加注册登记的,需提供2009年——2012年继续教育培训有效证明材料(继续教育累计学满96学时,且成绩合格,参加网络学习的还需提供本人学习卡)。
2010年已参加过注册登记的,提供以下财政部门认可的继续教育有效证明材料之一即可:
1.2011年、2012年《中级会计电算化》培训合格证;
2.2011年、2012年报经省级财政部门备案并审核通过,在其培训点所举办的会计类脱产培训班学习并取得培训合格证;
3.2011年、2012年网络远程继续教育培训学满48学时且成绩合格(60分及以上)www.med126.com,同时需提供本人参加学习的网络远程继续教育学习卡;
4.2011年、2012年参加初、中、高级会计类、审计类、统计类以及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的单科合格成绩或资格证书;
5.2011年、2012年会计相关专业学历教育(会计学、审计学、理财学、财务管理、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等国家承认的会计类相关专业)或经济类专业学历教育的学生及在校教师不需要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学习,学生可凭学校出具的会计相关科目单科合格成绩办理注册登记,教师可凭学校有关教学证明办理注册登记;
6.2011年、2012年独立完成通过市级以上(含市级)财政部门或会计学术团体认可的会计类研究课题或在省级以上(含省级)经济类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7.2009年——2011年纳入云南省高级会计管理人才培训班的学员需提供录取证书或学期考试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