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 信 题 库 搜 索
会计资格
资讯
政策法规 考试动态 考试大纲
报名时间 模拟试题 考试真题
考试相关
会计基础 会计法规 会计电算化
各省动态
北京 天津 河北
上海 湖北 江苏
浙江 安徽 更多省份
 医学全在线 > 会计从业资格 > 会计法规与职业道德 > 正文
2012年度湖北省《会计法规与职业道德》第二章:2节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2012/9/18 字体:

第二章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第二节 银行结算账户

一、银行结算账户的概念和种类

(一)银行结算账户的概念

银行结算账户(又称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是指银行为存款人开立的用于办理现金存取、转账结算等资金收付结算的人民币活期存款账户。

1.银行结算账户是存款人与银行之间产生的一种法律关系

2.银行结算账户的性质是活期存款账户

3.银行结算账户的目的是办理资金收付结算

4.银行结算账户是人民币活期存款账户

(二)银行结算账户的种类

1.银行结算账户按其存款人不同分为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存款人凭个人身份证以自然人名义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为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个人因使用借记卡www.med126.com、信用卡在银行或邮政储蓄机构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纳入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管理。

2.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按用途不同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个体工商户凭营业执照以字号或经营者姓名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纳入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

存款式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预算单位开立专用存款账户实行核准制,经中国人民银行核准后由银行核发开户登记证。

【例题·多选题】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按用途分为( )。

A.基本存款账户

B.一般存款账户

C.专用存款账户

D.临时存款账户

[答案]ABCD

(三)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应当遵守的基本原则

1.一个基本账户原则。

即存款人只能在银行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不能多头开立基本存款账户。

2.自主选择银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原则。

即存款人可以自主选择银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令存款人到指定银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

3.为存款保密原则。

即银行应依法为存款人的银行结算账户信息保密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对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存款和有关资料,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个人查询。

4.守法原则。

点击查看:2012年度湖北省会计法规与职业道德考情分析汇总

2012全国会计从业资格考报名入口汇总


[1] [2] [3] [4] [5] [6] [7] [8] [9] 下一页

相关文章
 2012年江苏省《会计基础》串讲讲义汇总
 北京会计从业《会计法规与职业道德》基础讲
 2012年福建会计从业《会计基础》重点串讲汇
 2012年湖北省会计法规与职业道德考情分析汇
 2013全国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会计基础》辅导
 2012年全国《会计法规与职业道德》考点归纳
   触屏版       电脑版       全站搜索       网站导航   
版权所有:医学全在线(m.med126.com)
网站首页
频道导航
医学论坛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