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宁夏计划生育专业副高级职称评审论文著作要求
宁夏计划生育副高级职称2016年评审论文著作要求参考如下:
根据宁夏计划生育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 宁人社发〔2010〕289号规定如下:
计划生育专业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论文要求
申报副主任医(护、技、药)师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自治区级和地市级人员在本专业国内核心学术期刊公开发表论文至少1篇(独著或第一作者)或在省部级以上本专业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论文至少2篇,均为第一作者。
2.县级人员在省部级以上本专业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论文至少1篇,为第一作者。
3.乡级人员提交评审论文2篇,必须是与晋升专业相关,并与实际工作相结合,每篇论文不少于1500字。
4.出版本专业学术专著或合著至少1部(合著本人撰写不低于3万字)。
申报主任医(护、技、药)师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本专业国内核心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论文至少2篇-论文客服QQ,81995535 ,均为第一作者。
2.在省部级以上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论文至少4篇,均为第一作者。
3.出版本专业学术专著或合著1部(合著本人撰写不低于5万字)。
学术论文所刊登期刊原件和在线检索结果(在封面注明文章所在页数,并在目录上作标记。非破格申报人员提交论文不得超过3篇。外文论文须同时提交中文译稿。在线打印的检索结果须由检索人员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
申报人员提供的科研成果、证书等材料的取得时间,截止时间一律为申报时间上年的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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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信息:宁夏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 宁人社发〔2010〕2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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