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四川绵阳市医院申报主任护师职称学术论文要求
2017年绵阳市医院申报主任护师学术论文要求参考如下:
有效论文标准.
有效论文是指作为第一作者发表在有效期刊上,且字数不少于1500字的论文.文章清样、刊用通知.增刊不能认定为有效论文.同刊物同一期上发表2篇及以上论文(论著)的,只认定为1篇.
1、省、市(州)三级医疗机构,中央在川医疗卫生机构和省级其他医疗卫生、计生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院等):
正高:3篇(A类本专业期刊或《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收录期刊本专业论著至少1篇、A类期刊本专业论著至少1篇)
2、省、市(州)二级医疗机构,县(市、区)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和市级其他医疗卫生、计生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院等):
正高:3篇(A类期刊本专业论著至少1篇)
3、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论.文.客.服.QQ,81995535,一级医疗机构,无等级医疗和县级其他医疗卫生、计生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院等):
正高:3篇
援外人员论文要求
援外2年及以上人员可较同类人员减少1篇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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