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度湖北省卫生技术(荆州)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今年工作安排,湖北省卫生技术(荆州)高评委会将开展2016年度卫生技术副高级评审材料受理工作,具体事项见湖北省卫生技术(荆州)高评委通知。
湖北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7月27日
关于开展2016年度湖北省卫生技术(荆州)
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社局(职改办)、市直有关单位 :
根据省职改办《关于做好2016年度湖北省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鄂职改办[2016]91号)要求,结合我市卫生专业实际,现就2016年度卫生技术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范围和对象
2016年度在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上符合申报条件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均应按现工作岗位和从事的专业进行对口申报。
实行公务员管理或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的人员、已到法定退休年龄人员(不含本年度退休人员)不得申报卫生专业技术职务。
二、申报评审类别
今年我市仍采取卫生技术分类申报评审,分类对象主要是医师类论.文.客.服QQ81995535,申报类型为临床为主型、临床科研并重型。药、护、技类不再进行分类评审。
三、申报评审条件
今年的申报,均按《关于开展卫生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分类评审试点工作的通知》(鄂职改办[2015]124号)文件要求执行。在综合性或专科性医院以及社区医院(含校医院)的内科、外科、麻醉科、妇产科、妇幼保健、儿科、眼科、口腔科、耳鼻喉科、皮肤科、传染病科、肿瘤科、急诊医学、康复医学、中医、中西医结合等岗位上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医师,由推荐单位医务部门提供相应的临床数据材料。其它专业则不须提供临床数据。
基层卫生专业副高级职务(简称“基卫高”)申报评审条件,按照《关于印发<湖北省基层卫生计生专业副高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的通知》(鄂职改办函〔2014〕101号)文件规定执行。
四、有关政策要求
(一)纳入岗位设置管理事业单位的卫生技术人员报送高级职称申报材料时,须持有省职改办统一制发的《湖北省2016年度申报高级专业职务评审单》,并逐级申报。
医疗机构临时聘用、民营医院以及社会流动卫生技术人员不受岗位设置限制,申报评审须经由聘用单位推荐、业绩材料在聘用单位公示后,由聘用单位盖章认可,再由具有人事档案管理资质的人事代理机构申报,并提交本人近一年在本市缴纳社保的凭证。
在乡镇卫生院(包括县级以上医疗卫生单位在乡镇设立的派出机构论.文.客.服QQ81995535、乡镇血防站)工作的卫生技术人员既可申报常规评审,也可申报“基卫高”任职资格评审。“基卫高”任职资格实行“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在乡镇基层单位聘用时有同等效用。
(二)今年起免试(含外语、计算机、水平能力测试)以及破格、转评或转评晋升的审批,由推荐单位严格按相关条件进行推荐申报,经各级主管部门、各级职改部门审核后,报市职改办。市职改办审核同意后,方可受理纸质材料,审核未通过人员的年度申报“评审单”不予退还。
申报正常评审的,外语、计算机、水平能力测试需符合申报条件要求。水平能力测试专业必须与申报专业、实际工作岗位相一致。2016年卫生系列全面实行量化评审,参加2016年外语、计算机考试未合格的,可以申报本年度的评审,其成绩计入量化评分。申报评审“基卫高”的,外语、计算机实行免试,水平能力测试由高评办组织评前面试。
各高评办应严格按条件审查破格、转评、免试人员的申报材料。原则上不允许破资历。高校教师转评卫生系列的,原则上应通过国家资格考试,逐级转评。转评取得任职资格要满1年及以上,且医药护技不能逆向转评。
鄂职改办[2013]118号文规定的申报学历为大专、中专的护理人员,应先按破格条件办理破格手续。
更多湖北省卫生技术副高级职称论文评审相关信息:
联系方式详见:医学全在线论文投稿联系方式
医学全在线-论文频道(www.med126.com/lunwen/)第一时间整理发布全国各省卫生高级职称论文评审条件、期刊目录等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