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四川省少数民族医院中医副高级资格评审学术论文要求
根据2016年四川中医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通知 川中医药办发〔2016〕107号规定:
2017年四川省少数民族医院中医副高级资格评审学术论文要求,参考如下:
在少数民族县、艰苦边远地区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中(藏)医药人员,县以下医疗卫生计生机构和无等级医疗卫生计生机构的中(藏)医药人员:
申报正高级职务者须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1篇以上(含)具有较高水平的本专业学术论文;
申报副高级职务者须有1篇本专业学术论文。
备注:援外2年及以上人员可较同类人员减少1篇论文。
评审材料申报时间为:9月19日-10月13日
申报材料(包括论文、著作、成果、奖励等)的计算截止时间为高评办截止接收材料时间。
注意报送材料时:论文、论著和成果证书等复印件依次装订成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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