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贵州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SCI论文要求
根据2016年贵州省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意见 黔卫计发〔2016〕58号规定:
2017年贵州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SCI论文要求,参考如下:
(1)、省、市(州)所属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申报副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在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期间,至少有3篇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的论文,在医药卫生类专业期刊上发表或在全国性、国际性的专业学术会议上宣读。
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在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期间,至少有4篇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的论文,在医药卫生类专业期刊上发表或在全国性、国际性的专业学术会议上宣读,其中必须有2篇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上发表(以《北京大学图书馆中文核心期刊目录》为准)。
(2)、县级及以下医疗卫生计生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在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期间,至少有2篇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的论文,在医药卫生类专业期刊上发表或在省及省以上学术会议的大会上报告。
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在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期间,至少有3篇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的论文,在医药卫生类专业期刊上发表或在全国性、国际性学术会议的大会上交流。
(3)、SCI论文按中文核心期刊论文对待;县及县以下单位申报人员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在《贵州医药》“论著栏”的论文按核心期刊对待。
(4)、按照黔人社厅通〔2016〕273号文件要求,申报人员发表的论文、论著需提交“万方数据资源系统”“中国知网”“维普资讯网”三大数据库之一的检索报告,或相关检索机构出具的检索证明。SCI论文还应提供影响因子查新证明。学术会议交流论文须提供参会文件(邀请函)论文证书及论文汇编原件。材料申报有关要求见申报材料目录与格式。
科研项目及课题要求:市(州)及以上单位人员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须承担或完成过市(州)、厅级以上科研项目、课题(须提供科研主管部门或单位出具的立项批文、《项目合同书》、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县级单位人员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须承担或完成过县级或以上科研项目、课题,或在具备正常申报条件论文要求的基础上,再发表核心期刊论文1篇以上。
2.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专业设置。申报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专业设置以《贵州省2016年申报评审卫生专业高级技术资格专业及代码》为准。申报人根据所从事及聘任的专业对应的所列专业申报评审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要求应具有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的,必须提交相应类别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申报专业与执业医师类别及注册专业应符合专业及代码要求;执业注册单位与现工作单位必须一致。
3.县级及以下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倾斜政策。
(1)、县级医疗卫生计生人员申报副高级资格放宽条件。医疗卫生及相关专业大学毕业后到县参加工作(本科毕业满20年、大专毕业满25年)或中医专业师承人员在县工作连续满25年(具备执业医师资格并注册),现继续在县工作,对本地区常见病、多发病有较丰富的预防诊治经验,工作业绩突出,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期间,至少有1篇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的论文在医药卫生类专业学术期刊上发表或在全国性的专业学术会议上宣读医学全.在.线.提供. www.med126.com;或有2篇第一作者的本专业论文,发表在医药卫生类刊型内部资料上(省级新闻出版部门准印)。
(2)、乡镇医疗卫生计生人员申报副高级资格放宽条件。在基层乡镇(不含城关镇和社区)医疗卫生计生机构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达到规定年限,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免试职称外语和计算机;不再将发表学术论文作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硬性要求,其治疗本地区常见病、多发病的预防诊治技术总结、报告等可视同论文(提供受聘担任中级职务期间对常见病、多发病的预防诊治技术总结、报告每年1篇以上)同时提供任期内经所在单位审核认可的业务工作总结1篇。
备注:论文送审。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申报人在报送材料时指定1篇公开发表的本专业学术论文作为代表论文(提供word电子文档)由高级评审委员会组织同行专家对代表论文的学术水平及创新性等进行评议,评审得分作为“考评结合”综合评价的重要指标。
材料报送程序和时间:2016年10月17日至10月21日。
报送地点:省卫生人才交流考试培训中心。
授权评审组织机构受理材料时间。获得省人社厅授权开展卫生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市(州)、省直三甲医院,材料申报程序和时间自行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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