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贵州省黔西南州卫生专业高级职称评审核心论文要求
根据2016年贵州省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意见 黔卫计发〔2016〕58号规定:
2017年黔西南州卫生专业高级职称评审核心论文要求,参考如下:
省、市(州)所属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申报副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在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期间,至少有3篇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的论文,在医药卫生类专业期刊上发表或在全国性、国际性的专业学术会议上宣读。
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在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期间,至少有4篇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的论文,在医药卫生类专业期刊上发表或在全国性、国际性的专业学术会议上宣读,其中必须有2篇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上发表(以《北京大学图书馆中文核心期刊目录》为准)。
SCI论文按中文核心期刊论文对待;县及县以下单位申报人员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在《贵州医药》“论著栏”的论文按核心期刊对待。
按照黔人社厅通〔2016〕273号文件要求,申报人员发表的论文、论著需提交“万方数据资源系统”“中国知网”“维普资讯网”三大数据库之一的检索报告,或相关检索机构出具的检索证明。SCI论文还应提供影响因子查新证明。学术会议交流论文须提供参会文件(邀请函)论文证书及论文汇编原件。材料申报有关要求见申报材料目录与格式。
科研项目及课题要求:市(州)及以上单位人员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须承担或完成过市(州)、厅级以上科研项目、课题(须提供科研主管部门或单位出具的立项批文、《项目合同书》、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县级单位人员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须承担或完成过县级或以上科研项目、课题,或在具备正常申报条件论文要求的基础上,再发表核心期刊论文1篇以上。
破格晋升副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论文和科研成果在具备正常晋升评审条件的基础上,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者(第一、二名、三名),或省(部)级科技进步二等奖项目的主要完成者(第一、二名、三名)。
2.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北京大学图书馆中文核心期刊目录》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4篇-论.文.客.服.QQ,81995535。
3.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编著过国家正式出版的有较高水平的学术技术专著(20万字以上)。
破格晋升正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论文和科研成果在具备正常晋升评审条件的基础上,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获奖者(第一、二名、三名),或省(部)级科技进步一等奖项目的主要完成者(第一名、二名、三名)。
2.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以《北京大学图书馆中文核心期刊目录》为准)上发表本专业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6篇论文客服QQ,81995535。
3.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编著过行业或国家一、二级出版社正式出版的有较高水平的卫生学术技术专著(30万字以上)。
备注:论文送审。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申报人在报送材料时指定1篇公开发表的本专业学术论文作为代表论文(提供word电子文档)由高级评审委员会组织同行专家对代表论文的学术水平及创新性等进行评议,评审得分作为“考评结合”综合评价的重要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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