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江苏省无锡市医院主任护师职称评审论文期刊要求
根据2016年江苏省卫生高级职务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苏卫人〔2016〕36号规定:
申报评审条件:原则上按省职称领导小组印发的《江苏省主任、副主任,社区主任、副主任医(药、护、技)师资格条件》(苏职称〔2003〕2号)执行。
无锡市医院2017年主任护师评审论文期刊要求具体参考如下:
申报主任医(药、护、技)师论文、著作要求如下:
取得副主任医(药、护、技)师资格期间,出版、发表本专业有学术价值的著作、论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有正式期刊号的专业期刊上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第一作者)3篇以上(其中至少1篇发表在核心期刊上或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上)论文客服QQ,81995535。
(二)出版本专业专著(主编、副主编)2部以上或撰写本专业有较高学术水平的专著(20万字以上)1部。
论文、著作要求如下:
1、送审论文应是本专业论文,并发表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批准的正规期刊(包括连续型电子期刊)。未经新闻出版部门批准使用同一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出版的不同版本期刊上发表的论文,不能作为申报送审论文-论文客服QQ,81995535。
2、原始资料来源为病案的送审论文,网上填写原始病案一览表,由系统随机抽取5个住院号(不足5个的全部抽取),申报人员应上传相应住院病案首页。
3、通讯作者或责任作者可视为第一作者。
4、申报临床、中医、口腔、护理类专业的,提交的论文应是临床诊疗、临床护理的专业论文,实验及基础性研究论文不作为申报上述专业高级资格的评审论文。
5、从2016年起,送审论文、著作将统一委托检测机构使用“中国知网文献检测系统”进行学术相似性检测,文字复制比不超过30%。
6、申报社区专业的人员,论文不作硬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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