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湖北省破格申报卫生系列正高级职称论文科研要求
根据2016年各市职称评审政策公布,评审条件仍然按照湖北省卫生系列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鄂职改办[2013]118号规定,具体如下:
2017年湖北省破格申报卫生正高级职称论文科研要求参考如下:
破格评审副主任医(药、护、技)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2条以上(其中第1条为必备条件)。
(一)在统计源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有较高学术水平的论文5篇以上-论.文.客.服.QQ,81995535,其中至少有2篇是发表在权威学术期刊上;
(二)获本专业省(部)级三等以上、地市(厅)级一等科技进步奖、科技成果奖(限前3名),或地市(厅)级二等科技进步奖、科技成果奖两项(限前2名);
(三)正式出版过本专业有较高水平的著作(限主编或副主编,本人编写2万字以上);
(四)省政府在全省范围开展的行业综合表彰或省辖市政府授予的先进工作者(不含单项表彰)。
破格申报副主任医(药、护、技)师必须具备下列3条中的1条:
(1)在权威期刊上发表本专业有较高学术水平的论文2篇以上论文客服QQ,81995535;
(2)在省属医疗卫生单位工作的人员,须有统计源刊物上发表本专业有较高学术水平的论文5篇以上,其中至少有3篇是发表在重要学术期刊上。在市州属医疗卫生单位工作的人员,须有统计源刊物上发表本专业有较高学术水平的论文5篇以上,其中至少有1篇是发表在重要期刊上。在县(市、区)属医疗卫生单位工作的人员,须有统计源刊物上发表本专业有较高学术水平的论文3篇以上。在乡镇级卫生单位工作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须有统计源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以上(含省级学术会议上大会宣读的论文);
(3)同时具备下列条件者:
①在省属医疗卫生单位工作的人员,须有统计源刊物上发表本专业有较高学术水平的论文4篇以上其中至少有2篇是发表在重要学术期刊上。在市州属医疗卫生单位工作的人员,须有统计源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有较高学术水平的论文3篇以上,其中至少有1篇是发表在重要学术期刊上。在县(市、区)属医疗卫生单位工作的人员,须有统计源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有较高学术水平的论文2篇以上。
②获本专业地市(厅)级三等以上科技进步奖、科技成果奖(限前7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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