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黑龙江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评审材料装订要求
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二份(主表粘贴外语、计算机考试合格单,卫生专业技术考试成绩单)。同级改职和基层申报人员,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右上角注明“改职”或“基层”字样。《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单独放在材料袋中。
二、申报人员评审材料,按如下顺序装订成册
第一册:
1、各种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如为2002年及以后取得的学历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 www.med126.com,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需由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如为2002年以前取得的学历,需提供《毕业生登记表》等学籍档案原件;如上述材料均无法提供的,需到黑龙江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进行学历认证);
2、各级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或《定职表》;
4、城市卫生支农工作手册;
5、黑龙江省卫生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登记册等。
第二册:
1、考试取得中级职称任职资格人员需提供中级任职资格证书和《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
2、事业单位现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合同)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变动工资审批表》原件,如为内部聘任人员,需提供由单位领导审核签字、盖章确认的工资审批有效佐证材料;
3、申报人员须提供个人签字确认、工作单位盖章确认的《个人信息确认表》;
4、《职称外语、计算机免试人员审查表》原件,外语、计算机免试佐证材料(硕士、博士学位证原件及学位认证材料,英语四、六级证原件,外语、计算机学历证原件及认证材料,身份证原件等);
5、《同级改职人员审查表》原件;
6、《优秀人才表》原件;
7、《流动人员审查表》原件,本人在事业单位的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 www.med126.com,应由事业单位出具聘任报告;本人在非公立医院工作,应提供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所在非公立医院“医疗机构许可证书”的复印件;
8、鸡西、双鸭山、七台河、鹤岗四个煤炭城市工作的省直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需在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末页附单位证明(需由省直主管部门或地市人社部门审核)。
第三册:
《申报卫生系列高级职称业绩、学术成果材料目录》,医学文书或专业技术总结、论文、科研等业绩材料原件。
三、其它要求
1、可用塑料文件夹或硬纸夹等可行方法装订;要采用质地优良的档案袋,避免破损、丢失材料;同时,要准确核对材料目录表与材料袋中的材料。
2、要将以上材料尽量装入一个档案袋中。
注:未按上述要求装订的材料,将不予接收。
详细信息:黑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2016年度中、省直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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