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陕西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杨凌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事业局,韩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省级有关部门,中央驻陕有关单位:
为了搞好2016年度全省卫生系列(含计划生育专业)职称评审工作,落实好国家和省政府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就2016年度全省卫生系列(含计划生育专业)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关于非中医类别医师晋升高级职称问题。
符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中医医院非中医类别医师系统培训中医药知识和技能试点工作的通知》(国中医药医政综合便函〔2012〕49号)要求,培训期满并考核合格取得相应证书论文客服QQ,81995535,目前在中医或中西医结合专业岗位上工作的非中医类别医师,可申请中西医结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定。
二、 关于市辖区域内卫生技术人员申报高级职称问题。
市辖区域内卫生技术人员申报高级职称的科研能力条件按照《关于2016年度全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陕人社函〔2016〕407号)中“其他医疗卫生单位”类别执行,并参加市上组织的高级职称评审。市辖区域内区级医疗卫生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不适用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评审政策,城市公立医院延伸服务授权挂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人员,也不适用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评审政策。
三、 关于基层支医问题。
城市医生晋升副主任医师前必须到县级医疗卫生单位累计服务一年,也可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累计服务一年。
四、关于论文发表等问题。
在2016年之前任现职期间发表的论文,发表当年为统计源期刊论文的予以认可。发表论文截止时间、任职年限及科研课题结题或验收截止时间统一为2016年12月31日。
五、 关于执业地点等问题。
在现执业地点工作不满一年者,不得按现执业单位对应的类别标准参加评审,必须以现执业单位的前一个执业单位对应的类别标准申报。公立医院聘用人员申报高级职称,按其所属公立医院对应的类别标准,由托管聘用人员人事档案的人才中心负责初审并统一申报。
六、关于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评审实践能力考核等问题。
符合评审申报条件的人员方可参加基层卫生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实践能力考核,实践能力考核工作由省卫计委委托国家卫计委人才交流中心命题、考核、出成绩,全省统一时间进行论文客服QQ,81995535,由各设区市组织实施。实践能力考核通过人员方可参加基层卫生高级职称评审答辩等其它环节。
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全省统一的卫生系列高级职称,科研能力条件按照《关于2016年度全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陕人社函〔2016〕407号)中“其他医疗卫生单位”类别执行,并参加市上组织的高级职称评审。
七、 关于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分开问题。
《陕西省改革完善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适用人员范围中,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14〕17号)要求,县级公立医院(含县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的医务人员不再受编制岗位数量限制,实行职称评聘分开。除此之外,其余公立医疗卫生单位人员均实行职称评聘结合。各单位职称评审应以岗位设置为前提条件,必须在设岗的基础上,根据岗位设置,出现岗位空缺方可申报职称晋升。申报单位须填写《陕西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岗位设置情况统计表》。
八、关于杨凌示范区、韩城市申报高级职称的问题。杨凌示范区在咸阳市报名参加评审。韩城市在渭南市报名参加评审,韩城市2016年申报高级职称按县域对待论文客服QQ,81995535,从2017年起申报高级职称不再参照县域对待,按市级对待。
九、关于2016年度全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时间问题。
2016年度全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时间拟定于2017年2月,具体报送材料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陕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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