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年广西壮族自治区申报卫生高级职务资格继续教育学分要求
根据 2017年度广西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通知 桂卫职办〔2017〕9号规定:
17年广西申报卫生高级职务资格继续教育学分要求,如下:
继续教育证明材料问题:
1.填写《卫生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汇总表》(附件2):申报卫生系列正、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任现职以来,须累计完成I类学分25分、Ⅱ类学分50分以上学分(I类学分可替代Ⅱ类学分);申报乡镇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任现职以来,须累计完成Ⅱ类及Ⅱ类以上继续医学教育学分50分以上(I类学分可替代Ⅱ类学分)。
2.提供从业以来累计1年或任现职以来累计半年进修、培训学习经历有关证明(含从业以来取得的第二、第三学历)。
3.提供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规定的2017年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学习合格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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