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西壮族卫生系列正副高职务资格评审费用
根据 2017年度广西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通知 桂卫职办〔2017〕9号规定:
2017年广西壮族卫生正副高职务资格评审费用,如下:
评审收费与其他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桂价费〔2006〕359号),职称评审收费标准是:正高级专业技术评审费450元/人、副高级专业技术评委费380元/人。
评审费须同在报送评审材料时,一并交缴评审费汇款凭证,未交评审费汇款凭证的论文.客服.微信:lunwen120,不接收评审材料。区直属单位以单位交缴评审费;各市以市为单位交缴评审费,不受理个人缴费。在自治区卫生系列高级评审委员会评审的,直接交款请到自治区卫生计生人才与技术服务中心办理(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80号517室);需转账请汇款至开户银行:农行南宁市天桃支行;户名: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计生人才与技术服务中心;账号:20022101040009698(请注明:职称评审费,并分别标注正高、副高人数)。转账后,收据开具请联系自治区卫生计生人才与技术服务中心(0771—2808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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