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辽宁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流程
申报程序
(一)辽宁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继续实行个人申报、民主评议、集中公示、单位推荐、主管部门审核、 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查的申报程序。各市申报人员由所在市卫生计生委、市人社局共同审核后推荐;省直单位申报人员由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后推荐;省卫生计生委直属单位申报人员由单位审核后直接推荐;非公有制单位申报人员由人事 代理部门、现聘任单位共同审核后推荐医.学 全在.线,提供www.med126.com;中直、部队驻省单位需提交上级主管部门的评审委托函,并经省人社厅审核同意,方可申报。外省在我省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工作由聘用单 位负责逐级推荐。离遐休人员的申报审核由其离遐休前所在单位负责,并逐级推荐。
(二)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要成立考评领导小组,采取单位领导、人事干部、考评专家等联审的方式,依据申报人员的人事档案、专业技术档案,对申报人员的学历、任职年限、 课题项目、获奖项目、论文(著作)、业务能力综述等进行综合考评,并按要求对申报人员的综合考评情况和相关材料(包括《辽宁省申报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工作实绩考核表》、《基层申报人员任现职以来完成专业技术工作情况表》)经单位集中公示无异议后,方可由所在单位推荐上报。主卷材料 的每份复印件都需经推荐单位审核人员签字或加盖名章,并加 盖推荐单位、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公章。
(三)各市、各单位在上报申报材料时应提交本市或本单位《辽宁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人员一览表》一份医.学 全在.线,提供www.med126.com,并加盖公章。该表通过辽宁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报评系统导出,人员名单必须与系统提交的审核通过人员名单一致。
(四)未经以上报送及审核程序的材料,不予受理。
详细信息:关于做好2017年辽宁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辽卫发〔2017〕8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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