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上海市卫生系列副高级职称评审论文著作条件
2018年上海市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通知暂未公布,可参照17年的评审要求。
根据 2017年上海市卫生系列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通知 沪卫评审〔2017〕1号 规定:评审条件仍然按照《关于印发〈上海市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试行全行业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沪人社专发 〔2012〕40号)执行。
(沪人社专发 〔2012〕40号) 规定如下:
学术论文、科研成果
申报人员须具有跟踪本专业先进水平及独立承担科研工作的能力论文客服QQ,81995535,能根据本专业的发展提出课题,并有课题设计、组织和总结的能力。任现职期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撰写与申报专业相关的论文,并在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期刊上公开发表,送审论文均按要求须公开宣读。申报不同任职资格须符合以下要求:
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卫生副高级(医、药、护、技、卫生事业研究):提交论文2篇。对不具备规定学历的卫生类专业大专毕业学历的人员(预防医师类、药、护、技),提交论文3篇。
(2)卫生副高级(医学科研):提交论文3篇,其中在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1篇及以上,在任现职期间是完成局级以上的科研课题或获得科技成果奖的主要负责人。
(四)继续教育、外语(医古文)、计算机能力 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学历、资历条件——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卫生副高级(临床医师类、医学科研、卫生事业研究):具有卫生类专业本科毕业学历论文客服QQ,81995535,取得中级任职资格后受聘中级职务5年以上;具有卫生类硕士研究生毕业学历并获硕士学位,取得中级任职资格后受聘中级职务4年以上;具有卫生类博士研究生毕业学历并获博士学位,取得中级任职资格后受聘中级职务2年以上。
(2)卫生副高级(预防医师类、药、护、技):具有卫生类专业本科毕业学历,取得中级任职资格后受聘中级职务5年以上;具有卫生类硕士研究生毕业学历并获硕士学位,取得中级任职资格后受聘中级职务4年以上;具有卫生类博士研究生毕业学历并获博士学位,取得中级任职资格后受聘中级职务2年以上;对不具备规定学历的卫生类专业大专毕业学历,累计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0年,取得中级任职资格后受聘中级职务7年以上。
2017年上海市卫生系列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通知 沪卫评审〔2017〕1号 规定如下:
论文要求
1、送审论文须发表于国家新闻出版总署认定的公开发行的杂志并标 有“ISSN”、“CN”期刊号论文客服QQ,81995535,“新闻机构查询”栏目中查询不到的期刊(包 括连续型电子期刊)不能作为送审论文。综述、个案报道和译文不予受 理,对罕见的个案报道由单位组织同行专家审核后予以受理。所有杂志的清样稿、论文录用通知、录用证明不能作为送审论文。
2、按文件规定须在核心期刊发表的专业学术论文者,请参照《核心期刊目录一览表》,并在论文宣读表上标注核心期刊目录的序号。核心期刊目录可查询上海卫生人才网。
医学全在线-论文频道(www.med126.com/lunwen/)第一时间整理发布全国各地卫生副高级职称评审公告、评审结果、论文评审条件、期刊目录等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