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黑龙江县级单位晋升高级职称论文评审要求
2018年黑龙江卫生高级职称职务资格评审工作通知暂未公布,因此可参考黑龙江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通用 规定,如下:
一、正高级任职资格评审条件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完成市地、厅局级本专业科研课题1项,且课题已通过鉴定或准予结题。同时,作为第一作者,在有CN或ISSN国内、国际统一刊号,且公开出版发行的科技类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3篇,每篇字数1500字以上;
2、获市地、厅局级科技(或新技术)二等奖1项(等级内额定人员),奖项内容应与本专业一致或相近。同时,作为第一作者,在有CN或ISSN国内、国际统一刊号,且公开出版发行的科技类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3篇,每篇字数1500字以上;
3、作为第一作者,在有CN或ISSN国内、国际统一刊号论文客服QQ,81995535,且公开出版发行的科技类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6篇(其中需有3篇在国家有关部委或国家级学会主管或主办的科技类期刊上发表),每篇字数1500字以上。
(一)县级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工作业绩要求:
1、临床医学专业
(1)西医专业
A、有病床的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提供本人独立撰写的病历复印件3份论文客服QQ,81995535;无病床的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提供本人独立撰写的门诊日志复印件3份;
B、提供本人独立撰写的病例分析报告3篇;
C、提供本人独立撰写的常见病、多发病诊治专题报告2份;
D、提供本人独立撰写的医疗卫生新技术推广使用报告或运用新知识、新技术、新成果开展业务工作的专题工作总结1份;
E、提供本人独立撰写的业务工作总结1份。
(2)医学辅助技术专业
A、提供辅助检查医学资料(影像片、检查报告单、化验报告单等)复印件3份;
B、提供本人独立撰写的医疗卫生新技术推广使用报告或运用新知识、新技术、新成果开展业务工作的专题工作总结1份;
C、提供本人独立撰写的业务工作总结1份。
2、中医学专业
(1)有病床的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提供本人独立撰写的病历复印件3份论文客服QQ,81995535;无病床的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提供本人独立撰写的门诊日志复印件3份;
(2)提供本人独立撰写的病例分析报告3篇;
(3)提供本人独立撰写的常见病、多发病诊治专题报告2份;
(4)提供本人独立撰写的医疗卫生新技术推广使用报告或运用新知识、新技术、新成果开展业务工作的专题工作总结1份;
(5)提供本人独立撰写的业务工作总结1份。
3、预防医学与卫生学专业
(1)提供本人独立撰写的流行病学调查报告3篇;
(2)提供本人独立撰写的医疗卫生新技术推广使用报告或运用新知识、新技术、新成果开展业务工作的专题工作总结1份;
(3)提供本人独立撰写的业务工作总结1份。
4、药学专业
(1)提供本人独立撰写的处方分析报告3份;
(2)提供本人独立撰写的医疗卫生新技术推广使用报告或运用新知识、新技术、新成果开展业务工作的专题工作总结1份;
(3)提供本人独立撰写的业务工作总结1份。
5、护理学专业
(1)提供本人独立撰写的护理病案、护理查房记录复印件各3份;
(2)提供本人独立撰写的医疗卫生新技术推广使用报告或运用新知识、新技术、新成果开展业务工作的专题工作总结1份;
(3)提供本人独立撰写的业务工作总结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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