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党校教师教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
根据重庆市党校教师职务资格评审条件(试行) 渝职改办〔2009〕194号发布:
重庆市党校教师教授职务资格评审条件,如下:
一、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重庆市委党校(重庆行政学院)和区级(除双桥区)党校(行政院校)以及有关委托评审的其他院校中从事教学研究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基本申报条件
㈠政治思想条件
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忠诚于马克思主义,热爱党校教育事业,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始终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学风严谨,品德高尚,勤奋敬业,为人师表;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者。
任现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况,按相关规定执行: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www.med126.com
⒈近3年内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1次以上者,延期1年申报;被确定为“不合格”1次以上者,延期2年申报。
⒉受到党纪、政纪“警告”处分并按规定解除处分者,延期2年申报;受到“记过”及其以上处分并按规定解除处分者,延期3年申报。
⒊已定性为技术责任事故的直接责任者,或在申报评审中弄虚作假者(伪造学历、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成果,以及职称考试违纪受到查处),3年内不得申报。
㈡学历资历条件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取得副教授职务5年及以上,或博士学位获得者取得副教授职务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年及以上。
2.万州、黔江区委党校不具备规定学历者,按市职改办有关规定执行。
3.任现职以来须有1年及以上基层工作实践经历或访学经历。
㈢外语条件
按照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㈣计算机条件
按照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㈤继续教育条件
根据《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和《中共重庆市委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的实施意见》规定,党校教研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累计不少于160学时。
三、破格申报条件
为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对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且符合第四条评审条件的教师,可不受第二条申报条件中规定的学历、资历、职务档次限制,破格推荐评审教授职务任职资格。
㈠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破格推荐评审教授职务任职资格:
1.获得在国际上有较大影响的学术、技术特殊荣誉奖-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www.med126.com。
2.承担国家级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同时被国家社科规划办评为优秀成果二等奖及以上的课题负责人或被评为优秀成果特等奖、一等奖的主研人员;国家教学成果特等奖1项或一等奖2项的主研人员。
3.省部级哲学社会科学特等奖、一等奖或省部级软科学研究特等奖、一等奖的课题负责人。
4.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或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某一学科领域评选出的杰出青年学者。
㈡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二者,也可破格推荐评审教授职务任职资格:
1.承担国家级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同时被国家社科规划办评为优秀成果三等奖的课题负责人或被评为优秀成果二等奖的主研人员。
2.省部级哲学社会科学一等奖或国家教学成果奖一、二等奖的主研人员。
3.在国家重大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主持解决了关键性学术理论难题,并取得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
4.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独到的教学方法,教学成绩显著。任现职以来年均教学工作量超过每年标准课时,且在近三年中获得主体班优质课奖和研究生教育质量建设奖6次及以上,或评教优良率达85%以上占授课总量的75%以上。
5.在国际或全国本学科公认的权威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2篇(第一作者)或主编出版学术专著1部,被该学科领域的知名专家评价具有较高学术水平或独到见解。
四、评审条件
申报人应同时具备以下专业技术工作能力、教学条件及相应的学术条件。
㈠专业技术工作能力
1.具有深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功底,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有深入研究。
2.具有丰富的专业理论基础知识和较深的学术造诣;熟悉国内外本学科及相关学科的发展前沿动态;具有较高的理论研究水平、稳定的研究方向和较强的研究能力,能够提出本专业新的研究方向和开拓新研究领域。
3.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熟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注重调查研究,善于总结实践经验、理论联系实际,能够熟练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和专业知识探索重大理论、研究现实问题。
4.具有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能熟练掌握并综合运用现代干部教育方法,具备较强的党校教学工作能力。
㈡教学条件
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独到的教学方法,能高质量地完成教学授课任务,教学效果好。任现职以来,承担了主体班专题教学任务或研究生教学主讲责任教师及指导工作,每年完成主体班专题教学和研究生教学课时不得少于160标准课时(区级党校申报人员不得少于120标准课时,兼职教师不得少于专职教师的1/3);获主体班教学优质课奖和研究生教育质量建设奖3次及以上,或近三年来评教优良率达85%以上占授课总量的60%以上(或区级党校申报人员获全市党校(行政院校)系统教学比赛一等奖以上)。
㈢学术条件
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或出版本专业学术论文、学术著作(含教材、译著)20万字以上,其中核心期刊论文不少于8篇(区级党校申报人员不少于5篇,市委党校申报人员在本校外核心期刊发表论文不少于6篇且须有CSSCI期刊论文2篇),或权威期刊论文不少于1篇,或一级期刊论文不少于2篇,或一级期刊论文1篇且核心期刊论文不少于4篇(其中CSSCI期刊1篇),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1项或一般科研项目2项及以上,并结题。
2.主持的研究成果或调研报告被省部级以上党委、政府采纳2项以上-医 学全,在线www.med126.com.搜集.整理。
3.科研成果获省部级哲学社会科学一等奖1项(排名前五),或二等奖1项(排名前三位),或三等奖2项(排名第一)。
4.区级党校申报人员研究成果获全市党校(行政学院)系统科研评比一等奖(排名前二位),或主持过区级以上课题2项并结题,或主持的研究成果被当地党委、政府采纳2项及以上。
五、附则
㈠过去有关规定与本条件不一致的,以本条件规定为准。
㈡本条件由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负责解释。
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
2010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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