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程系列机械电子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
新人社发〔2012〕168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信委,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信委,自治区各委、办、厅、局,人民团体、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大中型企业人事(职称)部门,中央驻疆单位人事(职称)部门:
现将新修订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程系列机械电子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意见或建议,望及时告知我们。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经信委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程系列机械电子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
第一条 为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机械电子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和水平,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生产力发展,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评审条件。
第二条 本条件适用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企事业单位从事技术推广、工程、规划、设计、工艺生产、技术管理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三条 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具备以下思想政治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承担并完成本职工作任务。
第四条 职称外(汉)语水平,符合自治区职称主管部门有关政策规定。
第五条 计算机应用能力水平,符合自治区职称主管部门有关政策规定。
第六条 继续教育培训,符合自治区职称主管部门有关政策规定。
第七条 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以上-医学,全 在线.搜集提 供www.med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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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一)学历资历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取得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5年以上。
2.在县及县以下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大专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8年、中专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22年,取得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5年以上。
(二)学识水平
系统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相关专业知识及国家和地方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熟练掌握本专业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规章;了解本专业国内外最新技术状况和发展趋势;分析重大和关键技术问题,提出技术发展规划。具备指导工程师实践工作和学习的能力。
(三)实践能力(经历)
取得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参加完成自治区级以上重点项目或课题。
2.完成对自治区行业发展有重要影响的重点项目或系列产品的主要研究、设计、制造、检验和技术管理工作。
3.完成1项大型或2项中型工程新建、扩建或技术改造成套项目的研究以及方案的制定、设计和机电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
4.完成高性能、高技术的关键部件或技术密集的复杂部件的研究、设计、制造、检验和技术管理工作。
5.完成本专业的重大技术分析和市场分析报告,并被采纳使用。
6.主持或承担国家、行业、地方技术标准或企业主导产品技术标准的制定或重大项目技术规范、技术条件的编写,并获批准、颁布、实施。
7.完成对重大项目有指导作用的有关信息资料的搜集、整理、汇编,提出系统报告,并被采纳使用。
8.主持完成1项大型或2项中型成套工程项目国内外投标、承包、施工、验收任务。
9.主持完成大中型精密、复杂设备的改造、维护、维修,保证正常运转。
10.作为主要技术负责人,推广应用具有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等3项以上,并通过有关部门的鉴定验收。
11.作为主要成员,参加完成企业质量体系建设、日常质量控制、质量管理、环境改善等,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取得明显效果并被采纳。
(四)业绩成果-医 学全,在线.搜集.整理www.med126.com
取得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中的3项,其中1-3项具备1项:
1.自治区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或地州市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人(额定限额内)。
2.国家相关部门、自治区相关主管部门(或授权的有关协会、学会)评定的技术奖二等奖以上、优秀新产品奖二等奖以上、优质工程奖二等奖以上,主要完成人(额定限额内)。
3.主持完成的工作成果,通过自治区主管部门鉴定(审定)或成果在生产实践中达到自治区较高水平,或本人主持的生产技术工作有较大改进。
4.主持完成1项大型或2项中型工程成套项目的研究、设计、安装、调试任务,通过自治区主管部门鉴定、验收。
5.主持完成2项技术含量较高的机械产品、电子信息产品或关键部件的研究、设计、制造和技术管理工作。
6.作为主要完成人,编制国家、行业、地方技术标准或企业主导产品技术标准的制定或重大项目技术规范的编写等2项以上,并发布实施。
7.完成2项自治区级以上或3项地州市级科技进步或技术创新推广应用项目,并转化为生产力,取得较大社会、经济效益。
8.完成自治区级以上确认的重点技术项目或重大工程项目1项以上。
9.作为主要完成人,研究开发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成果经有关部门认定,达到行业较高水平;制定的新标准,经相关部门审定、备案并发布。
10.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本专业领域的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实施并取得效益。
11.在生产及技术维修管理中,创新性地解决本专业领域关键性技术难题1项以上,并编写出联系实际的技术报告。
12.提出1项以上科技建议,为自治区有关部门所采纳。
13.负责制定的本行业或大、中型企业发展规划经实施取得显著效益。
14.在县及县以下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3年以上年度考核优秀或业绩成果获得县及县以上表彰奖励3次以上。
(五)著作论文
取得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正式出版本专业学术专著、技术专著、译著1部(本人撰写3万字以上)。
2.在自治区级以上专业刊物上公开发表本专业论文3篇以上(第一作者)。
3.在国际学术会议上宣读专业论文2篇以上(第一作者),或在国内学术会议上宣读、交流专业论文2篇以上并被收入论文集(第一作者)。
4.在县及县以下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提供能反映本人最高学识和理论水平代表作品3篇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