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图书资料系列研究馆员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
根据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图书资料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的通知 桂职办〔2015〕14号规定:
广西图书资料研究馆员资格评审条件如下:
评定标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严格遵守工作规定;精通本学科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掌握相关学科理论知识,掌握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及发展趋势,具有很强的科研能力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能解决和处理本专业复杂疑难问题及技术难题,工作业绩显著;公开发表、出版高水平的学术论文或专著;学术造诣高,较熟练运用一门外语获取本专业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有组织、指导本专业业务工作和培养下级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是本专业学术、技术带头人。
第一条适用范围
适用于从事图书资料专业中外文书刊采编、借阅、参考咨询、文献开发、图书馆学研究与辅导、技术开发与服务等工作,申报研究馆员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二条思想政治条件-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www.med126.com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申报:
一、从申报当年往前推算,在申报条件规定的资历年限内,有过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二、申报过程中有伪造学历资历,或业绩成果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等严重违纪行为,从申报当年起5年内不得申报,累计两次的,终身不得申报;通过上述手段骗取专业技术资格的,撤销其专业技术资格并自撤销之日起五年内不得申报;
三、受到记过以上行政处分,在处分期内的。
第三条学历、资历条件
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5年以上。
第四条外语条件
一、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达到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规定的要求;
二、免试条件按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计算机应用能力
一、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达到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规定的成绩模块;
二、免试条件按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规定执行。
第六条继续教育条件
任现职以来,完成本部门、本行业及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
第七条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任现职以来,在图书资料专业某一学术领域有显著的研究成果,每年必须高质量地完成本职工作任务,有指导下级专业技术人员或到基层开展技术服务、人才支持工作的经历。
一、从事文献信息开发、研究专业技术的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熟练运用中外文各类工具书及文献检索方法(含传统手工方法和机器检索方法)从事各类高难度参考咨询服务或用户辅导工作;
(二)能够准确分析判断文献信息的价值及其优劣,独立进行信息加工整理和研究;
(三)主持并参与大型书目索引编制工作,撰写高质量提要、文摘、注释和综述。
二、从事文献采访、编目专业技术的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主持或主要参与制定、修订文献资料采访工作条例或规章,在确定文献类型结构、入藏品种及其比例、复本数量等工作中发挥主导作用;
(二)熟练运用分类法、主题法、编目法、排检法等方法,主持或主要参与自治区级以上的专业规范、技术标准的编制工作,或主要参与组织、实施全国或地区性重大采编业务建设项目;
(三)精通图书采访、编目工作全过程,具备总审校能力。
三、从事读者服务专业技术的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全面主持或指导读者服务工作-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www.med126.com;
(二)熟悉馆藏文献,能为读者提供高质量的阅读推荐和阅读辅导,编制重要推荐书目和撰写书评等;
(三)主持2项以上重大服务项目,或指导过2名以上能胜任参考咨询工作的业务骨干。
四、从事技术开发与服务专业技术的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主持数字资源建设、计算机网络、多媒体应用等技术工作,承担大型系统可行性分析、总体方案设计和组织实施;
(二)主持或主要参与制订省级或本地区图书资料部门的发展规划,对本专业技术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
五、其他图书资料专业岗位人员,可比照上述四类人员的条件执行。
第八条业绩成果条件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获省(部)级科研成果二等奖1项以上的主要完成人;
二、作为主要人员参与市(厅)级以上科研课题或专业工作项目的研究,独立或主持完成较高专业水平的工作项目或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科研项目1项以上,并经验收合格。参与名次规定为:国家级项目的前5名,子项目的前3名;省(部)级项目的前3名,子项目为主持人;市(厅)级项目的主持人;或主持完成本单位科研课题或专业工作项目3项以上。
三、具备下列条件之二项以上:
(一)主持完成技术开发、文献信息开发、读者服务项目3项,取得显著效益,经有关专家认可;
(二)主持或主要参与制定大、中型图书馆事业发展规划、业务工作标准、规范、规章及业务管理制度,其中5项付诸实施,效果显著;
(三)在业务改革、技术创新方面业绩显著,在图书馆界取得领先水平,经专家鉴定认可和省级业务主管部门推广应用;
(四)参加过地(厅)级以上科研项目和成果的评审,或应邀出席过省级以上本专业学术讲学工作,对培养本专业研究人才起到重要作用;
(五)有重要的调研报告被区域主管部门和机构采纳,对区域和机构图书馆事业发展产生显著影响的。
四、论文入选全国、或国际性学术会议。
第九条论文、著作条件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医学,全 在线.搜集提 供www.med126.com
一、公共图书馆
(一)公开出版独立或合作(排名前二位)撰写有较高学术水平、在业内有较大影响的专(译)著1部。
(二)在公开发行的专业学术刊物上发表独立或合作(第一作者)撰写有重大学术价值的论文5篇,或学术论文4篇和专业调查报告1篇以上(其中独著不少于3篇)。
二、高校图书馆
(一)公开出版独立或合作(排名第一位)撰写图书情报或相关学科专业领域学术著作或专著1部(字数不少于20万字,其中,合作撰写的,本人撰写的部分不少于全书的2/3)。
(二)在图书情报及相关学科专业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独立或合作(排名第一位)撰写学术论文5篇以上,或学术论文4篇和专业调查报告1篇以上,有2篇以上在国内图书情报专业核心学术期刊上发表,或被人大复印报刊资料全文转载。
第十条破格条件
对具备规定的资历条件,但不具备规定的学历条件,或具备规定的学历条件,但未达到资历条件中规定的任职年限的,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破格申报:
一、获省(部)级科研成果一等奖1项;
二、获全国性专业比赛个人一等奖1项;
三、获省级专业比赛个人一等奖3项;
四、获省(部)级以上荣誉或专家称号。
第十一条附则
一、凡是符合上述条件规定,可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并按人事档案管理关系及规定的程序送评,否则,各级人事(职改)部门不予受理,评委会不予评审。
二、本条件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此前与本条件不一致的,以本条件为准。
三、本条件由自治区职改办、自治区文化厅职改办按职责分工负责解释。
四、与本条件相关的词(语)解释见附录。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5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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