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度农业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湘农职改办〔2015〕1号
各市州农委、委直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5〕55号)文件精神,结合系列实际,现将2015年度农业系列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2015年度农业系列职称申报基本原则按省人社厅有关规定执行。
二、专业设置
2015年起,省农业系列职称增设水产养殖专业。凡我省各类企事业单位中从事水产养殖及相关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申报相应级别水产养殖专业技术职称,水产养殖专业各级别职称名称分别为助理农艺师、农艺师、高级农艺师。其他专业依然按惯例执行。
三、材料要求-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www.med126.com
1.申报材料须分类整理,胶装成册。每册材料必须打印“XXX同志申报高级农艺师(高级畜牧师或高级兽医师)职务参评资格审查材料”和“XXX同志申报高级农艺师(高级畜牧师或高级兽医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封面与目录。档案袋正面写明申报人姓名、手机号码、具体单位、申报职称名称和专业,并列出袋内材料目录;在档案袋的底端封口处也要写上申报人姓名、申报职称专业和所在单位名称。
2.除《参评人员资格审查意见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隐去个人信息的参评论文复印件及不装订的4份述职报告外,其他材料均要按目录顺序分别装订成两册。参评论文以外的专著、代表作只须装订复印的封面、目录和文章正文,参编的教材等资料只须装订复印的封面、目录和编委名单页。《县及县以下企事业单位人员申报农业系列高级职称量化考核表》使用本年度修订的版本,在两册材料中都要装订。
3.申报人员提交1篇与本职岗位工作密切相关,能充分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的参评论文。省市两级申报人员的参评论文必须是任现职以来在公开刊物(刊号ISSN、CN)上发表的文章,本人须是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县及县以下单位申报人员的参评论文不要求一定公开发表,可提供1篇由本人撰写、经单位审核属实且不少于5000字的专业工作研究文章作为参评论文。参评论文原件和两份隐去作者姓名、单位信息的复印件一同报送,在参评论文封面右上角贴上“参评论文”字样。其他参考论文只需报送经单位审核的复印件。
4.通过“湖南省职称与专家管理系统”录入参评人员信息,必须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录入单位要明确到申报人所在的具体单位。
5.申报人员的基本情况、主要业绩须在单位公示3个工作日以上,并由所在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出具相关证明。
6.小于A4版面的材料原件、复印件必须使用A4白纸作底。所有复印件上须有验证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没有签名和盖章的视为无效材料。
7.相关文件及所需表格可从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网“湖南职称”栏目或湖南农业信息网“表格下载”栏目下载。
四、时间安排
省农委直属单位职称申报材料请于2015年9月14日—18日报送省农业系列职改办。各市州的申报材料按各级职改部门要求的时间和程序统一报送。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旭平,联系电话:0731—84415044。联系地址:长沙市教育街66号省农委机关大院二办328室。
附件:在湖南农业信息网下载
1.申报材料目录
2.县及县以下企事业单位人员申报农业系列高级职称量化考核表
湖南省农业系列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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