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浙江省申报技工院校教师高级(副高)专业技术资格材料具体要求
一、市级人力社保部门或省直属单位主管部门须报送材料
(一)评审委托书1份;
(二)《评审对象资格审查花名册》1份,花名册电子文档1份(EXCEL格式)。
二、评审对象送审材料必须具备的内容和装订要求:
(一)送审材料内容
1.材料清单一份(贴在档案袋上);
2.《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一式3份(规格为A3纸)论.文.客.服.QQ80018565,须打印并加盖填表单位公章。中评委通过后须将中评委投票结果填入该表;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4份;
4.专业技术人员业务档案复印件(含年度考核);
5.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业务总结报告;
6.学历证件(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上岗证、现职资格证书和聘书、技能等级证书(申报高级实习指导教师的应是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有效的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合格证、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复印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任现职以来的继续教育、荣誉称号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7.教师任课情况记载表、班主任记载表复印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8任现职以来在省级及以上刊物(有刊号)公开发表或正式出版的本专业论文(附论文查重报告汇总表)复印件、论著和教材原件和清单1份;
9.代表本人教育教学水平的2个优秀教案(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10. 本校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明细表;
11. 破格晋升人员须填报《破格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一式二份,并附有关材料。
(二)材料装订要求
1.正常申报对象
送审材料内容(一)中的6-10项材料需按顺序装订成册论.文.客.服.QQ80018565,并编制目录,控制在200页左右。
2.破格申报对象
分两册装订:
第一册:送审材料内容(一)中的6—10项材料需按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
第二册:《破格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学历、学位证书、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受聘专业技术职务聘书、符合相应破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按所符合破格条件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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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信息: 2016年浙江省技工院校教师高级职称评审工作通知 浙人社办发〔2016〕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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