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高级农艺师资格条件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资格标准
系统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技术知识,熟练掌握本专业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熟悉相关专业知识;及时了解本专业国内外最新科技动态和市场需求,能将新技术成果应用于工作实践,因地制宜制定本部门或本地区主管工作范围内的生产发展规划、重大科研、推广项目、工作方案并指导或组织实施;能运用先进的理论和技术,独立解决生产或科研中难度较大的技术问题,业绩显著,取得有较大价值的科技成果,或在引进、消化、吸收、推广新技术,开发新产品,发展产业化经营,推进依法治农中取得良好效益;发表、出版或撰写本专业有较高水平的论文、著作;有培养专门技术人才和指导农艺师工作的能力;能较熟练地运用计算机获取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资格条件适用于本省从事农业技术研发与推广应用等相关工作的人员。
第二章 申报条件
第三条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取得农艺师资格后,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以上。
取得农艺师资格后,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在规定的年限上延迟申报。
(一)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基本称职)或受警告处分者,延迟1年以上申报。
(二)受记过以上处分者或年度考核中有“不合格(不称职)”者,延迟2年以上申报。受处分期间,不得申报。
(三)伪造学历、资历、业绩或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行为者论.文.服.务.QQ81995535,延迟3年以上申报。
第四条学历、资历要求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备与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相关专业的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博士学位),取得农艺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以上。
(二)具备与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相关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取得农艺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以上。
(三)具备与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相关专业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农艺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以上。
(四)取得与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相关专业的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5年以上或大学专科学历且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累计满20年以上,取得农艺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以上。
(五)破格申报:不符合上述条件者,取得农艺师资格后,省(部)级以上科学技术奖或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三等奖以上奖项获得者(以个人证书为准);或省农业技术推广奖三等奖以上奖项主要完成人(主要完成人指一、二、三等奖的前20、15、10名,以个人证书为准)。
第五条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计算机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以上。
(二)取得国家统一组织的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规定科目的合格证。
(三)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成绩合格。
(四)取得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化素质培训(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
(五)符合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其他有关规定的。
第六条继续教育要求
取得农艺师资格后,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的要求,结合实际专业技术工作需要,参加继续教育,达到规定的要求。
第三章 评审条件
第七条专业理论知识要求
系统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理论知识以及相关专业理论知识;熟练掌握本专业有关技术标准、技术规程和技术规范等;熟悉《农业法》、《农业技术推广法》、《种子法》、《江苏省实施〈农业技术推广法〉办法》、《植物检疫条例》、《农药管理条例》、《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江苏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江苏省耕地质量管理条例》等与本专业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及时了解本专业及相关专业国内外最新科技动态和市场需求。
第八条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要求
(一)从事农作物品种选育、生产推广、质量管理、品种管理、市场管理等工作的农业技术人员,取得农艺师资格后,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级项目的参加者;或省(部)级项目的主要参加者;或市(厅)级项目的主持者或主要完成人。
2.参加起草国家及省有关法规、条例,撰写本专业的国家、行业标准(前5名起草人)论.文.服.务.QQ81995535,省级地方标准(前3名起草人)、企业标准(第1起草人)。
3.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人制定本地区、本部门或本专业的发展规划与实施方案、年度计划、技术规范2项以上(以县级以上政府或农业主管部门发布为准,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4.主持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参加育成1个以上作物优良品种,或引进2个以上优质、高产新品种并获得示范推广(附引进、试验示范总结等资料)。
5.主持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参加1种以上作物新品种的区域试验或生产试验;或2种以上作物新品种展示、示范与推广(附年度区域试验、示范、推广工作总结)。
6.主持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参加主推品种的生产,或主推品种基础种子的扩繁。
7.主持或作为主要人员参加种子南繁南鉴、市级以上种子质量监督检查或种子质量检测、应用推广2项以上种子检测技术,或对1项以上的检测技术进行改进。
8.主持或作为主要人员应用推广2项以上的种子生产技术,或对1项以上的生产技术进行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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