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党校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论文著作条件
根据江西省党校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条件规定:
江西省党校副教授资格评审论文著作条件如下:
论文、论著条件
取得现资格以来,具备下列条件:论.文.客.服.QQ,81995535
一、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180课时以上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出版论著1部,发表论文2篇以上。
(二)发表论文5篇以上(其中至少有1篇在核心刊物上发表)。
(三)发表论文4篇以上(其中至少有2篇在核心刊物上发表)。
(四)在核心刊物上发表论文3篇以上。
二、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100-179课时,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出版论著1部,并发表论文4篇以上(其中至少有1篇在核心刊物上发表)。
(二)发表论文6篇以上(其中至少有1篇在核心刊物上发表)。
(三)发表论文5篇以上(其中至少有2篇在核心刊物上发表)。
(四)在核心刊物上发表论文4篇以上。
三、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60-99课时,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出版论著1部,且发表论文5篇以上(其中至少有1篇在核心刊物上发表)。
(二)发表论文7篇以上(其中至少有1篇在核心刊物上发表)。
(三)发表论文6篇以上(其中至少有2篇在核心刊物上发表)。
(四)在核心刊物上发表论文5篇以上。
破格条件-论文、论著条件
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在100课时以上,在上述“论文、论著条件”要求的基础上,按授课课时数的不同类别,分别增加3篇在核心刊物上发表的论文(均为独撰或第一作者)。
更多江西省教师教授职务资格评审论文发表及评审条件相关信息推荐:
医学全在线-期刊频道(www.med126.com/qikan/)第一时间整理发布全国各地教师教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公告、评审结果、论文评审条件等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