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申报讲师任职资格论文评审条件
论文、著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CN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或教育教学研究论文2篇(限前2名论.文.客.服.QQ80018565,其中文科至少1篇为独著)以上。
(2)在CN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或教育教学研究论文1篇(文科为独著,理工科为前2名),同时参与编写正式出版的中职教材2万字以上。
(3)在CN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或教育教学研究论文1篇(文科为独著,理工科为前2名)论.文.客.服.QQ80018565,同时另有1篇独立撰写的论文获市以上优秀教育教学论文一等奖或省二等奖以上。
(4)县属职业学校教师在市以上教育部门或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教研活动中交流独立撰写的论文3篇,其中1篇获市以上优秀教育教学论文一等奖或省二等奖以上。
破格申报人员,在CN学术刊物上独立发表学术论文或教育教学研究论文3篇(理工科均限独著或第一作者)以上,其中至少1篇为本专业学术论文。
论文经专家鉴定达到讲师水平。
详细信息:
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豫人社职称〔2011〕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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