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技工学校教师申报讲师资格需要发表几篇论文?
论文、著作条件
取得助理讲师或二级实习指导教师任职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公开出版本专业学术著作1部(独立完成2万字以上);
(二)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或教育教学研究性论文2篇以上(其中第一作者1篇)-论.文.客.服.QQ80018565。
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是指经新闻出版部门批准,在我国境内出版的具有ISSN刊号和CN刊号的正式学术期刊,不含内刊、增刊、特刊、专刊、论文集。国内核心学术期刊范围包括北京大学图书馆编制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和南京大学编制的《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及SCI、EI、SSCI索引期刊(以论文发表时间为准)。《新华文摘》全文转载论文、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科技日报》、《经济日报》理论版上发表的本专业理论文章(2000字以上)视同为核心学术期刊论文;著作指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批准出版的著作、教材,不含论文集、习题集等。
详细信息:河北省技工学校教师系列讲师、一级实习指导教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更多河北省教师职务资格论文发表及评审条件相关信息推荐:
医学全在线-期刊频道(www.med126.com/qikan/)第一时间整理发布全国各地教师系列职务资格职称评审公告、评审结果、论文评审条件等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