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农业技术畜牧兽医师任职资格晋升论文要求
论文、著作条件
取得助理畜牧(兽医)师任职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参加撰写公开出版的本专业学术著作1部以上;
(二)在学术期刊发表具有本专业一定学术水平论文1篇以上;
(三)撰写技术报告(包括:项目立项报告、可行性分析报告、科学实验报告、研究设计报告、技术论证报告等)2篇以上-论.文.客.服.QQ80018565,并被县级以上农业主管部门采纳应用。
县级以下人员或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参与撰写项目研究报告或技术咨询报告、或编写技术培训教材1项(篇)以上,并被县级以上农业主管部门采纳应用;
(二)在县级以上广播、电视作科技讲座1次以上。
备注:著作指具有ISBN书号的著作;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是指经新闻出版部门批准,在我国境内出版的具有ISSN刊号和CN刊号的正式学术期刊,学术期刊不含增刊、特刊、专刊、专辑、论文集,核心期刊是指北京大学编制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收录的期刊及三大检索论文。
详细信息:河北省农业技术系列畜牧(兽医)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更多河北省兽医农业系列职务资格论文发表及评审条件相关信息推荐:
医学全在线-期刊频道(www.med126.com/qikan/)第一时间整理发布全国各地兽医农业系列职务资格职称评审公告、评审结果、论文评审条件等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