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经济系列正高级经济师任职资格申报论著作要求
论文、著作条件
取得高级经济师任职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独立或作为主要编著者(前3名),公开出版本专业著作(含译著)1部,独撰写不少于15万字;
(二)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5篇以上-论.文.客.服.QQ80018565,其中核心期刊2篇以上(每篇不少于2000字);
(三)独立撰写较高水平的经济分析报告3篇以上,其中2篇以上被省有关领导批转推广。
破格条件
对不具备规定学历,符合现任职资格规定年限要求,或具备规定学历,符合现任职资格2年以上,确有突出贡献者,具备下列条件,可破格申报:
(一)获本专业国家级二等奖1项以上(以奖励证书为准,限额定人员),或本专业省(部)级一等奖1项以上(前3名);
(二)公开出版独立完成的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专著1部(不少于20万字),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4篇以上(每篇不少于2000字)--论.文.客.服.QQ80018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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