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农业工程系列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论文要求
论文、著作条件
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独立或作为主要编著者(前三名)公开出版本专业学术著作1部以上;
(二)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以上;
(三)独立撰写本人直接承担项目的技术报告(项目立项报告、可行性分析报告、科学实验报告、研究设计报告、技术论证报告等)3篇以上;
县级以下人员或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以上;
(二)撰写重大项目研究报告或技术咨询报告或编写技术培训教材2项(篇)以上,并被市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采纳应用;
(三)在县级以上广播、电视技术讲座3次以上。
破格条件
对不具备规定学历,符合现任职资格规定年限要求,或具备规定学历,符合现任职资格2年以上,确有突出贡献者,具备下列条件,可破格申报:
(一)获国家级科学技术奖,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奖1项以上或三等奖2项以上(以奖励证书为准,限额定人员);
(二)在核心期刊发表具有本专业较高学术水平论文3篇以上,或在学术期刊发表本专业论文5篇以上(其中核心期刊2篇),或出版本专业学术著作1部(独撰10万字以上)。
详细信息:河北省工程系列农业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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