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党校系统教师申报高级讲师资格业绩成果要求
高级讲师资格条件
学历、资历要求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申报高级讲师资格:
(一)获博士学位,取得讲师资格后并受聘讲师职务2年以上。
(二)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以上,取得讲师资格后并受聘讲师职务5年以上。
第十四条 专业理论知识要求
具有本学科系统而坚实的理论基础知识和比较丰富的教学、科研实践经验和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能及时掌握本学科的发展前沿动态,不断拓宽知识面,不断更新知识结构。
教学业绩、成果要求
任现职期间,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主体班次承担过2个以上教学专题,教学测评优良率在90%以上论.文.客.服.QQ,80018565,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180课时以上,教学测评良好以上。
2、具体组织本学科教师开展教学和学术研究活动,成绩显著。
3、确定为全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三个一批”人才培养对象,或获相应等级以上称号。
(二)有突出教学业绩,获得过全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精品课论.文.客.服.QQ,80018565,或全市党校行政学院系统精品课,或全市党校行政学院系统教学一等奖。
科研业绩、成果要求
任现职期间,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开展科学研究,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符合第十五条第一款要求的,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第1、2条其中的一条和第3、4条其中的一条:
1、公开发表6篇论文以上,其中在中国知网可以检索2篇以上。
2、出版著作1部(本人撰写三分之一以上),公开发表3篇论文以上,其中在中国知网可以检索2篇以上。
3、主持并完成县级以上有关部门委托的专项研究1项。
4、根据本专业教学需要,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主持开展专项社会调查,并形成调研报告。
(二)符合第十五条第二款要求的,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第1条和第2、3条其中的一条:
1、获全市党校行政学院系统精品课或全市党校行政学院系统教学一等奖1次,公开发表5篇论文以上,其中在中国知网可以检索2篇以上。在公开发表论文1篇以上的前提下,以上教学奖项可以累加计算。
2、主持并完成县级以上有关部门委托的专项研究1项。
3、根据本专业教学需要,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主持开展专项社会调查论.文.客.服.QQ,80018565,并形成调研报告。
获全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精品课1次以上的,科研业绩、成果不作要求。
详细信息:江苏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苏职称〔2016〕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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