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度湖北省高校教师、实验技术(武汉)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受理工作的通知
根据今年工作安排,武汉市职改办将开展本年度高校教师、实验技术(武汉)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具体事项见武汉市职改办通知。
附件:《2016年度湖北省高校教师、实验技术(武汉)高级职务评审申报通知》
湖北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9月22日
2016年度湖北省高校教师、实验技术(武汉)高级职务评审申报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职改办《关于做好2016年度湖北省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鄂职改办〔2016〕91号)、《关于做好2016年度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具体事项的通知》(鄂职改办〔2016〕98号)等文件精神论文.客服.QQ,80018565,经省职改办同意,现将2016年度高校教师、实验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武汉市2016年在岗并符合申报条件的高校教师、实验技术人员。
实行公务员管理或者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的人员、已到法定退休年龄人员(不含本年度退休人员)不得申报。
二、申报数量控制和水平测试工作
1、今年继续实行申报职数控制,纳入岗位设置管理单位的人员申报应持有评审单。民办高校、社会流动专业技术人员等不在申报职数控制范围之内。
2、纳入岗位设置管理的高校教师不作统一组织水平能力测试要求,各单位将评教评学的情况作为水平能力测试的依据,近两学年评教评学排名在后10%的教师不得申报评审。实验系列、非公有制的高校教师水平能力测试2014年(含当年)以后合格的,今年申报仍然有效。各校根据这一原则,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具体推荐办法。
三、申报和评审条件
1、高级职称采取网上申报方式。今年高校教师、实验技术申报高级职称人员采取网上系统申报和纸质材料同时申报。申报人员需填写统一格式的综合材料一览表(见附件),不通过申报系统打印。
网上申报及推送:个人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入口(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职称评定专栏\网上申报)在网上平台录入信息;申报单位在网上进行审核后并推送。请个人申报和单位推送前,一定认真仔细阅读操作说明,正确选填相关信息和推送路径。
破格、转评、外语计算机免试等均应在单位推送前办理并上传图片。
2、申报条件和标准按照《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修订试行)》(鄂职改办[2013]119号)、 《湖北省高职高专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修订试行)》(鄂职改办[2013]120号)、《湖北省实验技术专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修订试行)》(鄂职改办[2013]124号)的条件把握。
本科高等学校高级职务继续实行分类申报和评审,按照教师工作的岗位为依据划分为教学为主型、教学科研并重型、科研为主型、社会服务与推广型4种类型,依据所在岗位,由个人自愿选择申报类型。高职高专院校教师、实验技术不实行分类申报。
四、科研成果限项申报制度
申报人择优选取能代表本人科研水平的成果用于申报论文.客服.QQ,80018565,所填写的各类科研项目、获奖及论文数量,均不得超过申报条件文件规定数量的1.5倍,超过视为无效。
五、材料公示
各学校要按统一要求,将拟推荐人员的综合材料一览表在学校内部进行公示,并出具公示证明。
2016年起,市职改办对高校教师、实验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实行双公示,即材料审核通过后申报人员名单在网上公示和评审结果公示。
六、评审材料目录及要求
见附件。以电子文档方式另行发至各单位(学校)。
七、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16年10月21日,完成网上个人申报和单位审核推送。市职改办受理纸质材料时间为10月17日~28日。申报人参评业绩材料的截止时间为9月30日。
附件1:《高等学校教师高级职务评审材料目录及要求》
附件2:《实验技术高级职务评审材料目录及要求》
武汉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9月20日
医学全在线-期刊频道(www.med126.com/qikan/)第一时间整理发布全国各地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公告、评审结果、论文评审条件等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