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档案专业申报副研究馆员者论文篇数要求
根据 湖北省档案专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修订试行)鄂职改办[2013]135号 规定:
申报副研究馆员者,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1-6条的1条和7-11条的2条:
1、主持制定过市州级以上档案业务规范、工作标准;
2、参与重大科研项目或课题研究论文.客服.QQ,80018565,并独立完成或主持某个主要环节研究工作;
3、参与编制过大型档案专业参考工具书;
4、利用档案资料印证过重大史实;
5、解决过档案基础业务、新技术应用等工作中的疑难技术问题;
6、主持过档案专业理论研究和重要业务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7、获得1项国家级科技奖或省(部)级科技三等奖;
8、开发利用档案信息成绩显著,其中1项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并得到省级以上主管部门的认可;或主编完成1部省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可的档案史料编研成果;
9、公开出版1部有较高学术价值的专业著作论文.客服.QQ,80018565;
10、在省级公开发行专业刊物上发表3篇以上或在国家级公开发行专业刊物上发表2篇以上有较高水平的专业文章;
11、撰写5篇以上对实际工作具有指导意义并被省以上档案部门采用的工作经验总结、业务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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