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档案专业副研究馆员评审业绩成果要求
根据 河南省档案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豫人职 [2006]16号 规定:
副研究馆员评审条件
业绩和成果,具备下列条件中的第(一)条和其他条件中的 1条以上:
(一)在 CN学术刊物上独立发表档案专业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5篇以上,其中有2篇在国内核心期刊上发表。
(二)正式出版(有 ISBN书号)较高水平的档案专业著作论.文.客.服.QQ80018565,本人撰写6万字以上。
(三)省(部)级三等以上或省辖市(厅)级二等以上科技奖、社会科学成果奖、优秀科技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限前 5名)。
(四)省(部)级二等以上1项或厅级一等2项档案学优秀成果奖的第一完成人。
(五)连续从事档案工作 20年以上,受到省辖市以上档案、人事行政管理部门联合表彰,并在档案馆(室)目标考评工作中,达到省标一级以上先进水平的主要贡献人。
破格申报副研究馆员的人员,除具备相应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工作经历能力外论.文.客.服.QQ80018565,还应具备业绩和成果中的第(一)条和其他条件中的3条以上,经同行专家鉴定达到副研究馆员水平。
本条件所指CN刊物,不含增刊、特刊、专刊等;工作总结、经验介绍、通讯报道、文摘不作为评审论文对待;同一研究成果所获得的不同奖项不得重复使用。
更多河南职称网档案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论文发表及评审条件相关信息推荐:
医学全在线-期刊频道(www.med126.com/qikan/)第一时间整理发布全国各地档案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公告、评审结果、论文评审条件等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