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 信 题 库 搜 索
期刊大全
期刊分类
农业期刊 经济管理 计算机期刊
高等教育 中小学 体育期刊
各省动态
北京 天津 河北
上海 湖北 江苏
浙江 安徽 更多省份
 医学全在线 > 期刊大全 > 广西 > 正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系列一级律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2016/12/12 字体:

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系列一级律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

根据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的通知 桂职办 [2005] 122号规定:

广西一级律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具体如下:

评定标准:具有宽广的法学理论水平和律师专业知识,了解和掌握国内外法学理论研究和律师专业发展动态, 有组织和指导进行法学课题研究和律师实务、培养专门人才的能力,公开发表高水平的法学著作和论文;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和办理各类诉讼、非诉讼案件的经验及处理本专业疑难杂案件的独特技能;熟练掌握一门以上外国语;具有良好的律师职业道德、工作责任感和事业心,工作业绩显著;是本自治区律师界同行公认的业务和理论研究带头人。

第一条    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本自治区各律师事务所和其它律师执业机构申报评审一级律师资格的执业律师。

第二条    思想政治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良好的律师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恪守执业纪律,努力为社会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维护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任现职以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在规定的资历年限内延迟申报:

一、年度考核不合格或受单位通报批评者,延迟1年申报;

二、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延迟2年申报-医 学全,在线.搜集.整理www.med126.com

三、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者,延迟3年申报。

第三条    学历、资历条件

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取得副高专业技术资格五年以上;

第四条    外语条件

一、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A级)成绩合格;

二、免试条件按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    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

一、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三个模块)成绩合格;

二、免试条件按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规定执行。

第六条    继续教育条件

完成本部门、本行业及政府人事部门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

第七条    工作经历及业务能力条件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

一、平均每年独立承办或主持办理过各类案件不少于20件,其中在当地属较重大的案件不少于15%;

二、应为律师事务所的业务骨干或自治区内律师界公认擅长某一法律专业领域的业务带头人,能熟练、正确地指导二级以下律师开展业务;

三、至少参加过1次以上国际或全国、2次以上全区或片区法学研讨会或律师实务交流活动,并有法学论文在会议上宣读。

第八条    业绩成果条件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www.med126.com

一、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圆满完成工作任务,业绩成果显著,在当地律师界享有较高声誉,受到国家或自治区司法厅表彰、奖励或认可的;

二、办理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案件业绩显著,独立承办或主持办理区内外有重大影响的疑难案件5件以上(提交有理论分析的实例材料),且办案认真负责、质量高、获得当事人普遍好评的。

第九条    论文著作条件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著作1部(本人完成编著字数在3万以上)、论文1篇(省级以上刊物,第一作者)以上

二、著作1部(本人完成编著字数在1、5万以上)、论文2篇(省级以上刊物、第一作者)以上

三、论文4篇(省级以上刊物发表)以上

第十条    破格条件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者,可破学历、资历申报:

一、办理过在全国或全区有较大影响的案件6件以上,并经省级业务主管部门确认,办案水平高、有创新的办法和手段;

二、获得过律师业务或其他法学专业工作省部级二等奖励一次以上。

第十一条    附则

一、凡符合本资格条件要求者,可申报一级律师资格,并按规定的程序送评。否则,各级职改部门不予受理,评委会不予评审。

二、本条件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此前与本条件不一致的,以本条件为准。

三、本条件由自治区职改办、自治区司法厅职改办按职责分工负责解释。

四、本条件词(语)特定解释: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www.med126.com

(一)公开发表的论文,是指发表在公开出版国内外刊物(包括期刊和报纸等)、论文集中的法学论文、案例分析等。公开出版的国内刊物,是指在经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出版的,具有国际标准刊号(ISSN)和国内统一刊号(CN)杂志和报纸。此外,则称其他刊物。

(二)公开出版的法学著作,是指在经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设立的出版社的具有国际书号(ISBN)的专著、译著、本人论文集、资料编(译)著、辞书或合著等。

(三)省级刊物,是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及下属的各厅办委局及其研究机构或各大专院校、及省级社会科学研究机构主办的在各地公开出版发行的各类期刊及《广西律师》杂志。

(四)承办的案件数,可以包括担任法律顾问数。

(五)区内外重大、疑难案件是指经高级人民法院审结或裁定下级人民法院重审的案件,或以申诉后改判的案件,或涉及人民币5千万元以上的涉外案件、人民币2千万元以上的国内案件,或需赴国(境)外理的案件,或为企业股票境外上市担任法律顾问或出具法律意见书。

(六)本资格条件中所提到的“以上”、“以下”或“至少”,均包括该级或该数。

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五年八月七日

更多广西省律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论文发表及评审条件相关信息推荐:

医学全在线-期刊频道(www.med126.com/qikan/)第一时间整理发布全国各地律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公告、评审结果、论文评审条件等通知。

广西省律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论文条件汇总查询

全国各省律师员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论文条件汇总查询

相关文章
 《成都体育学院学报杂志》2014年02期
 《基础教育研究杂志》2015年02期
 《大学物理杂志》1989年12期
 《中国经贸导刊杂志》2004年15期
 《语言教育杂志》1995年06期
 《基础教育研究杂志》2013年02期
   触屏版       电脑版       全站搜索       网站导航   
版权所有:医学全在线(m.med126.com)
网站首页
频道导航
医学论坛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