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安徽省出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的通知
皖新出〔2012〕209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闻出版局,广德、宿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闻出版局,省直有关单位:
《安徽省出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已经省出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重新修订,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一二年八月十五日
安徽省出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出版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和水平,促进出版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鼓励出版专业技术人员多出成果,多出人才,根据国家和我省职称改革的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出版工作的特点和岗位要求,制定本标准条件。
第二条 出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名称为编审(美术编审)、副编审(美术副编审、技术副编审)。
第三条 对符合本规定申报条件的人员,通过评审或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价论文.客服.QQ,80018565,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表明其具备承担相应岗位工作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第四条 对在出版工作岗位上做出重要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受学历、资历、职称、身份等条件限制,破格申报评审相应专业技术资格。
第二章 适用范围
第五条 本标准条件适用于全省经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设立的图书出版社、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出版及在线出版单位、期刊社(编辑部)、地方志(党史、文史)、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等单位从事编辑出版校对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且从事编辑校对的退休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在皖工作1年以上的省外出版专业技术人员。
第六条 已取得非出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符合本标准条件的,可根据工作需要申报评审出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第三章 基本条件
第七条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党的出版方针,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爱岗敬业,身体健康。
第八条 任期内年度考核或任期考核达到合格以上等次。
第四章 申报条件
第九条 学历资历
(一)编审
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取得副编审(美术副编审)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
(二)副编审
1. 获得博士学位后,取得出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编辑、美术编辑、技术编辑、一级校对,下同)并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
2. 获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后,取得出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并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
第十条 外语(古汉语)、计算机、继续教育条件
(一)按照规定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或省统一组织的古汉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取得合格证,或符合免试条件。
(二)按照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并取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第五章 能力业绩论著条件
第十一条 编审(美术编审)条件
申报编审(美术编审)资格,除具备本标准条件第七、八、九、十条外论文.客服.QQ,80018565,还须具备下列3项条件:
(一)能力条件
1. 具有广博的科学文化知识和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对某学科有系统的研究和较深的造诣,能指导专业进修和完成重大编审任务。
2. 本人责编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选题报告(规划)2篇,审稿意见2篇,本人复审或终审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复审或终审意见1篇。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独立负责出版社或期刊社或编辑部(室)的选题、出版计划的策划、组织实施。
(2)独立负责重点图书选题或特色期刊栏目的策划、组织。
(3)担任重点稿件的决审,能解决审稿中的疑难问题。
(4)独立负责重点图书的形式结构设计,对形成图书装帧特色、内容诠释、品质提升能起到重要作用。
(5)担任在全国同类期刊中有重大影响的期刊主编(执行主编)、副主编或学术期刊的编辑部主任,全面贯彻执行国际和国家标准,负责期刊的终审工作。
(二)业绩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策划或组织省级以上重点图书的编辑工作,并有1部获国家级出版奖(以奖励证书为据,下同);或2部获省级出版奖一等奖;或2部获全国性专项出版奖二等奖以上;或本人作品获省社会科学文学艺术奖二等奖1次,或三等奖2次。
2. 策划或组织编辑的期刊获1次国家级期刊奖;或2次省级期刊奖二等奖以上;或2次全国性专项期刊奖二等奖以上;或责编的论文单篇最高被引频次50次以上;或主持精品期刊工程基金资助项目,并验收合格。
3. 策划或组织出版的多种书刊在思想、文化、科学、艺术等方面,有较高的学术价值、使用价值、文化积累价值或文献资料价值,获得社会广泛好评;策划、责编的一般图书有2种再版重印3次以上,其中1种累计实际发行5万册以上,创造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4. 组织策划的选题有1种被确认为国家出版基金资助项目,或全国古籍整理出版资助项目,或“走出去”出版资助项目,并验收合格;或被评选为“三个一百”原创出版工程。
5.书刊装帧作品有2项获全国书刊装帧艺术奖;或多种书刊装帧设计在思想性、艺术性、实用性等方面有较高的水平,获得社会广泛好评(被列入国家级重点出版规划或获得省级出版奖一等奖以上);或有2幅作品参加国家级美术、装帧艺术展(须有展览主办单位证明)。
(三)论文著作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在公开发行的学术报刊上独立或为主(第一作者,下同)发表3篇以上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论文(其中有关编辑出版的学术论文不少于1篇)。
2. 独立或为主正式出版8万字以上的学术论著或10万字以上的译著,并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发表编辑出版学专业论文1篇。
3. 有1部本人作品获“全国优秀科普图书奖”或2部本人作品获全国专业性“优秀科普图书奖”论文.客服.QQ,80018565,并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发表编辑出版学专业论文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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