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浙江省律师系列破格晋升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论文发表条件
律师系列破格晋升高级职务条件
不具备规定学历,已担任三级律师职务满五年以上,或具备规定学历担任三级律师不满五年,具备以下五项中三项者,可以破格晋升二级律师职务。
1、具有较系统的法学理论基础知识和律师业务专业知识,在本职工作的实践和研究中有较深的造诣,在全国性理论、专业刊物或全国性专业学术会议上发表过三篇以上论文或出版过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著作或译作。
2、律师业务工作经验丰富,对某项律师业务有较深的研究,并能实际解决重大疑难问题,或者在开拓新的律师业务领域上有重大成绩,受到省级以上主管部门的表彰和奖励,能指导中级律师工作,对本专业人才培养中有突出成绩。
3、在律师专业岗位上贡献突出,获得国家或省、部劳动模范称号;省、部优秀律师等称号。
4、在本行业内有较高知名度,承办过省内五起以上有较大影响的重大案件,并取得较好成绩,在理论与实践上已具有高级律师水平者。
5、从事律师和相近律师工作,中专以下学历二十五年以上,大学专科学历二十年以上。
详细信息:部分系列破格申报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条件(试行) 浙职改办[1992]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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