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2017年技工学校教师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论文著作条件
论文、著作条件
担任现职务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省级以上刊物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3篇以上与本专业相关的高水平、有创见的学术论文及1篇本专业教学研究类论文;
2.主编全国统编教材1部(省编教材2部,每部本人撰写3万字以上)论.文.客.服.QQ80018565;或参编全国统编教材2部(省编教材3部,每部本人撰写3万字以上),并在省级以上刊物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1篇以上与本专业相关高水平、有创见的学术论文。
3.作为主要作者或译者,出版学术专著或译著1部(本人撰写3万字以上),并在省级以上刊物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1篇以上与本专业相关高水平、有创见的学术论文。
详细信息:浙江省技工学校教师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价条件(试行) 浙人社发〔2013〕6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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