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2017年农业技术系列农艺师任职资格申报论文著作条件
论文、著作条件
取得助理农艺(经)师任职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参加出版本专业学术著作1部以上;
(二)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以上-论.文.客.服.QQ,80018565;
(三)撰写技术报告(包括:项目立项报告、可行性分析报告、科学实验报告、研究设计报告、技术论证报告等)2篇以上,并被县级以上农业主管部门采纳应用。
县级以下人员或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参与撰写项目研究报告或技术咨询报告、或编写技术培训教材1项(篇)以上,并被县级以上农业主管部门采纳应用;
(二)在县级以上广播、电视作科技讲座1次以上。
著作指具有ISBN书号的著作;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是指经新闻出版部门批准论.文.客.服.QQ,80018565,在我国境内出版的具有ISSN刊号和CN刊号的正式学术期刊;学术期刊不含增刊、特刊、专刊、专辑、论文集;核心期刊是指北京大学编制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收录的期刊及三大检索论文。
论文是指本人独立撰写、发表的论文或本人执笔撰写并以第一作者发表的合著论文。
详细信息:河北省农业技术系列农艺(经)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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