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河北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农业科学研究员任职资格申报评审论文条件
论文、著作条件
取得副研究员任职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公开出版本专业有较高学术水平的著作2部以上(第一作者);
(二)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被SCI、EI、ISTP之一收录2篇以上(第一作者);
(三)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3篇以上(第一作者)论.文.客.服.QQ,80018565;
(四)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并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3篇以上(第一作者)。
破格条件
对不具备规定学历,符合现任职资格规定年限要求,或具备规定学历,符合现任职资格2年以上,确有突出贡献者,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二条,可破格申报:
(一)获国家科学技术二等奖以上前3名;
(二)获省(部)级科学技术一等奖前2名,或二等奖第1名,或二等奖2项前3名;
(三)出版具有较大影响学术并具有实际应用价值的专著1部以上(20万字以上)论.文.客.服.QQ,80018565,或在核心期刊发表3篇以上具有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并在省级刊物上发表5篇以上(第一作者);
(四)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被SCI、EI、ISTP之一收录3篇以上(第一作者)。
本条件中核心期刊范围参见下列评价体系之一:1.北京大学编制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2.南京大学编制的“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3.中国科学院编制的《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核心库中的期刊;4.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编制的《中国科技核心期刊》。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是指经新闻出版部门批准,在我国境内出版的具有ISSN刊号和CN刊号的正式学术期刊,不含内刊、增刊。
详细信息:河北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靠用)农业科学研究员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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