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河北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农业科学副研究员任职资格申报论文要求
论文、著作条件
取得助理研究员任职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公开出版本专业有较高水平著作1部以上(第一作者);
(二)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以上(第一作者)论.文.客.服.QQ,80018565;
(三)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被SCI、EI、ISTP之一收录1篇以上(第一作者)。
破格条件
对不具备规定学历,符合现任职资格规定年限要求,或具备规定学历,符合现任职资格2年以上,确有突出贡献者,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二条,可破格申报:
(一)获国家科学技术奖(以奖励证书为准,限额定人员);
(二)获省(部)级科技成果一等奖前5名,或二等奖前3名,或三等奖2项前3名;
(三)作为主持人完成的农业研究成果,达到国际领先水平(有证书);
(四)出版学术专著1部以上(二十万字以上),或撰写与农业科研相关学术论文,有2篇被SCI、EI、ISTP之一收录(其中1篇为第一作者)论.文.客.服.QQ,80018565,或在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3篇以上(其中2篇为第一作者)。
本条件中核心期刊范围参见下列评价体系之一:1.北京大学编制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2.南京大学编制的“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3.中国科学院编制的《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核心库中的期刊;4.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编制的《中国科技核心期刊》。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是指经新闻出版部门批准,在我国境内出版的具有ISSN刊号和CN刊号的正式学术期刊,不含内刊、增刊。
详细信息:河北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靠用)农业科学副研究员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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