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河北省工程系列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论文著作条件
论文、著作条件
取得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以上;
(二)撰写本人直接承担项目的技术报告(包括:项目立项报告、可行性分析报告、科学实验报告、研究设计报告、技术论证报告等)2篇以上论.文.客.服.QQ,80018565;
县级及以下人员或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学术期刊公开发表具有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以上;
(二)参与撰写项目研究报告或技术咨询报告、或编写技术培训教材1项(篇)以上,并被采纳应用。
著作指具有ISBN书号的著作;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是指经新闻出版部门批准论.文.客.服.QQ,80018565,在我国境内出版的具有ISSN刊号和CN刊号的正式学术期刊;学术期刊不含增刊、特刊、专刊、专辑、论文集;核心期刊是指北京大学编制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收录的期刊及三大检索论文。
详细信息:河北省工程系列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工程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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