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工程系列轻工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评审论文著作要求
论文、著作条件
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独立或作为主要编著者(前三名)公开出版本专业学术著作1部以上;
(二)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以上论.文.客.服.QQ,80018565;
(三)独立撰写本人直接承担项目的技术报告(项目立项报告、可行性分析报告、科学实验报告、研究设计报告、技术论证报告等)3篇以上。
破格条件
对不具备规定学历,符合现任职资格规定年限要求,或具备规定学历,符合现任职资格2年以上,确有突出贡献者,具备下列条件,可破格申报:
(一)获国家级科学技术奖,或省(部)级二等奖1项或三等奖2项以上(以奖励证书为准,限额定人员);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推广新技术、新工艺和科技成果转化3项以上,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经省级业务主管部门鉴定,处于本行业领先水平;
2.担任大、中型工程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完成大型工程2项或中型工程3项以上论.文.客.服.QQ,80018565,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经省级业务主管部门鉴定,填补省内技术领域空白;
3.在核心期刊发表具有本专业较高学术水平论文3篇以上,或在学术期刊发表本专业论文5篇以上(其中核心期刊2篇),或出版本专业学术著作1部以上(独撰10万字以上)。
著作指具有ISBN书号的著作;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是指经新闻出版部门批准,在我国境内出版的具有ISSN刊号和CN刊号的学术期刊;学术期刊不含增刊、特刊、专刊、专辑、论文集;核心期刊是指北京大学编制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收录的期刊。
详细信息:河北省工程系列轻工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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