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文博系列副研究馆员任职资格申报论文著作条件
论文、著作条件
取得馆员任职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公开出版本专业学术专著1部以上(本人撰写3万字以上);
(二)独立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或考古报告2篇以上;
(三)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或省部级以上报刊理论版上论.文.客.服.QQ,80018565,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考古报告4篇以上。
破格条件
对不具备规定学历,符合现任职资格规定年限要求,或具备规定学历,符合现任职资格2年以上,确有突出贡献者,具备下列条件,可破格申报:
(一)获国家级三等奖1项以上(前5名),或省(部)级二等奖1项以上,或省(部)级三等奖2项以上(前3名);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第一完成人)1项国家课题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论.文.客.服.QQ,80018565,并结项;
2.独立完成并公开出版本专业有重大学术价值或显著社会影响的专著(不少于15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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