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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度咸宁市中小学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2017/9/12 字体:

关于做好2017年度咸宁市中小学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职改办,市教育局,市直各学校(单位):

根据省职改办《关于做好2017年度湖北省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鄂职改办﹝2017﹞112号)、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及下达正高级教师指标数的通知》(鄂人社函﹝2017﹞431号),现结合我市实际,就咸宁市2017年度中小学正、副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我市2017年度在岗、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且符合申报正、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条件的中小学(含幼儿园、下同)教师,非教学岗位人员不得申报。

(二)市、县(市、区)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2017年度在岗从事教研工作,且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实行公务员管理或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的人员不得申报。

二、申报条件

2017年度申报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按照《湖北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修订试行)》(鄂职改办〔2013〕122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相关政策要求

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总体要求,2017年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实行总量控制和岗位控制相结合的办法申报,申报控制范围只限于纳入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

未纳入岗位管理的单位人员申报可不受单位结构比例限制,但实行总量控制。民办学校教师且应在咸宁市从业1年以上,并提供由我市社保部门出具的近1年以上的缴费证明(单位出具的无效)和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其申报材料经聘用单位盖章认可报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申报。

各县(市、区)和市直相关单位在申报推荐中要注重向一线骨干倾斜医.学全.在.线网站www.med126.com,兼顾好城区和农村、公办和民办、中学和小学(幼儿园)、教学与教研各方关系,要加大对一线教、师特别是农村教师的倾斜力度,申报评审的正高级教师中,学校一线教师推荐不低于50%,不从事一线教学教研工作的行政管理人员不得申报。各单位对空缺岗位的使用,应着眼长远,留有余地,严格控制,做好职称评审和岗位聘用的有机结合。

(一)水平能力测试成绩要求。申报正、副高级教师任职资格必须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水平能力测试并取得合格证书,只有2015、2016、2017年取得的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今年评审有效。乡镇所属中小学校教师不要求参加统一组织的水平能力测试,由学校在综合考察其工作业绩、教学水平的基础上形成推荐意见,推荐结果当年有效。

(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不作为申报评审的前置必备条件,但将其纳入评价要素,已取得计算机有效的合格证书,可在量化评审时予以赋分。

(三)普通话水平要求。申报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其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以下要求:语文教师、幼儿园教师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小学教师以承担的主要教学学科申报),其他学科教师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水平。

(四)转评教师专业职务有关要求。从2017年起,转评申报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应先平级转评。平级转评人员应在现申报学科岗位工作满1年以上,并取得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转评1年后方可申报高一级任职资格评审,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可以合并计算,但原专业岗位业绩不作为晋升依据。转评人员名单由各单位集中,按程序上报市职改办审核,审核合格的再报材料。

(五)年度考核要求。年度考核要求。申报人员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考核结果必须是合格以上等次,破格申报人员近2个年度的考核结果必须有一次为优秀等次(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为准)。

(六)师德评价要求。2015年、2016年师德年度考核不合格或违反《咸宁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不准”》规定者,均不能申报或转评中小学高级教师职务。

(七)继续教育要求。在2012—2017年内,未参加省、市、县人社、教育部门组织的继续教育培训或参训学时未达要求的,在评审时予以扣分。

(八)破格申报高级教师职务,必须符合《湖北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修订试行)》(鄂职改办〔2013〕122号)第五条规定的相应条件,并填写《破格人员资格审查表》,按人事管理权限,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后,集中报市职改办审查,省职改办集中复核。工作年限、资格年限、任职年限不达标的原则上不允许破格。

(九)根据教育部及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市、县城区学校教师要参与支持农村教育活动。对在乡镇及以下农村学校工作一年的城区支教教师,或援藏、援疆及援外半年以上的教师,同等条件下,评审时优先晋升。

(十)在推荐、申报、评审过程中,要严肃申报、评审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公示制度医.学全.在.线网站www.med126.com,不得擅自扩大范围,放宽条件,降低要求,确保评审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四、有关工作程序

2017年度中小学教师高级(包括正高级)职务任职资格采取网上系统申报和纸质材料同时申报。

(一)申报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人员名单及申报材料按要求在单位内部公示,并出具《单位公示证明》。为确保提供的个人信息材料真实准确,申报人员必须签署《个人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凡未按要求公示或提供虚假评审材料的,一经查实,将根据情节严肃处理。

(二)实行“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人社职改部门均在网上按职称相关政策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市职改办审核通过后,推送给高评委会办公室,高评委会办公室再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是否受理材料。网上审查合格的纸质材料报送,由各县(市、区)或主管部门集中报市职改办初审,符合要求的送市教育局教师管理科登记造册,再统一报送省职改办预审。

六、报送材料项目和要求

凡申报中小学教师正、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个人及有关各级推荐、审核单位都须在“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http://www.hb.hrss.gov.cn)进行注册,方可进行网上申报工作。

为提高申报材料的规范化,申报人员须将报送的证明材料和业绩材料分别进行装订和装袋。要求报送的材料主要包括:

(一)无需装订的材料

2017年申报正、副高级职称人员采取网上系统申报和纸质材料同时申报。不再使用单机版申报。

个人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入口(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职称评定专栏\网上申报),在网上完成个人账户注册并填报个人申报数据,推送至单位审核。

1、申报人员择优选取本人科研水平成果的代表作进行申报,所填写的各类科研项目、获奖项目及论文数量,均不得超过申报条件文件规定数量的1.5倍,超过视为无效。

2、推荐单位同时进入以上栏目,用上级主管部门分配的账号密码登陆系统,对申报人员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然后按管理权限将申报人申报材料推送到上级主管部门。个人申报和单位推送前,请认真仔细阅读操作说明,正确选填相关信息和推送路径。填报完毕后使用系统打印《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综合情况一览表》。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评审表》第1页“相片”栏内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

(二)下列材料应按序编号、装订成二册医.学全.在.线网站www.med126.com,封面注明申报人姓名、申报单位

1、2017年度咸宁市中小学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材料之一:

(1)纳入岗位设置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须持有主管部门出具的单位岗位控制报告。

(2)教师资格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的复印件各1份;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计算机合格证书复印件各1份;

(4)免试、转评、破格审批表原件;

(5)机关调入、海外引进、非国有单位证明原件或复印件;2、2017年度咸宁市中小学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材料之二:

(6)评审材料目录;

(7)《个人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单位公示证明》原件1份;

(8)《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评审一览表》原件1份;

(9)2014、2015、2016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各1份,或由申报人员单位出具相应年度考核的结论意见;

(10)各级党委、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所获各种荣誉证书的复印件;

(11)荣获教学业务方面荣誉称号的各类证书(参加各级教学竞赛、论文参赛获奖)复印件各1份;

(12)发表教案、论文、著作的相关材料(包括刊物封面、目录、论文全文或所承担的部份)复印件各1份;

(13)参加省、市、县级教育科研活动的立项证明复印件1份,已开题的,或有阶段性成果的,或已结题的,出具相应书面材料;

(14)辅导学生参加各学科竞赛活动的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此证指专项辅导教师奖或学生的荣誉证书原始注明辅导教师姓名的有效);

(15)在师德教育、学生思想工作、教育科研、教学改革、学校管理等方面取得较好成绩,对外交流的材料各1份;

(16)加入省、市、县学术团体的证书复印件及在该团体内任职证明各1份;

(17)《继续教育证书》上的照片、姓名和记载实际参训情况的页面复印件各1份(继续教育统计年限为2014-2017年;省、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及所属业务单位印发的培训合格证、卡有效,原件用蓝色封面继续教育证书);

(18)四个学期(2015年秋— 2017年春)的课程表各1份(课程表上要注明职称申报人员所承担的教学学科);

(19)学校出具申报人员承担学生思想工作或担任班主任工作年限的证明1份;

(20)2015-2017年度教学常规工作考核表复印件1份;

(21)由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赴农村中小学支教一年的证明1份;

(22)任现职以来工作总结1份(不少于2000字,主要反映本人在教育教学方面的成功作法、经验体会和工作业绩);申报人所有业绩材料经公示后须加盖单位公章(证书、证件等在复印件上加章),上述复印件报送材料时均需带原件审验。

七、报送材料注意事项

(一)所有报送的材料必须客观真实。各推荐单位要对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和业绩成果等进行严格审查把关,报送前要将申报人员“一览表”在本单位公示7天以上医.学全.在.线网站www.med126.com,未按要求公示的申报材料,一律不得上报参评。所有报送材料的复印件须由推荐单位、人社局职改办审验盖章、审核签字,否则视为无效。

(二)申报的评审材料严格按照《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装订范本》的规定要求装订成册,复印件一律使用A4规格纸张。

(三)填报材料应统一使用省职改办规定的表格。

八、评审材料受理的起止时间

受理材料的时间:2017年9月16日至9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九、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按省财政厅、物价局有关规定执行,高级职称评审费300元/人,报送材料时一并缴纳。

十、联系方式

市职改办电话:  0715-8235615    联系人:龚少华

市教育局电话:  0715-8252249    联系人:陈  翠

咸宁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9月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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