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水利厅关于做好2017年工程系列水利行业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辽水人〔2017〕261号
各市水利(水务)局、厅直属各单位,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辽委办发〔2017〕48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7年全省职称有关工作的通知》(辽人社〔2017〕161号)、《辽宁省职称评审管理办法(试行)》(辽人社发〔2017〕9号)和《辽宁省职称评审委员会核准备案办法(试行)》(辽人社发〔2017〕10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水利行业实际,经商省人社厅同意,现将2017年工程系列全省水利行业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及权限
凡在我省从事水利专业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受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制约,只要符合条件,均可申报参加工程系列水利行业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经省人社厅核准,省水利厅组建辽宁省工程系列水利行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负责水利行业水利水电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工程、河流泥沙及治河工程、农业水利工程、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水文地质与工程测绘、水利自动化与信息化等七个评审专业的全省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和省水利厅直属事业单位及省直其他部门水利副高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各地水利行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下资格评审由各市人社部门或由各市人社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如各市不能开展评审工作的,书面报告并经省人社厅同意医学 全在.线提供www.med126.com,由辽宁省工程系列水利行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省水资源管理集团水利行业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由省水资源管理集团自主组织实施。
二、评审标准
2017年工程系列水利行业职称评审工作,以品德、能力、业绩为导向,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克服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的倾向,注重考察专业技术人才的专业性、技术性、实践性和创造性,突出评价专业技术人才工作绩效、创新成果,将科研成果取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内容。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不再作为职称申报和评审的前置性必备条件。在同等条件下,县区及以下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论文发表层次和篇数可适当放宽。
除此之外,正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执行《辽宁省教授、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高级农艺师任职资格评审标准》(辽人〔2007〕38号)及国家、省有关职称政策规定;高级工程师及以下资格评审执行《辽宁省工程系列水利专业高中初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辽水人〔2013〕312号)及国家、省有关职称政策规定。
三、评价方式
水利高级评审委员会继续实行综合评价和业内认可的评价模式。综合评价是按照评价标准建立量化赋分体系,由评委会专家对参评人员的申报材料进行量化赋分;业内认可是评委会专家在例会评审时,通过答辩的方式对参评人员的实际工作能力和水平进行考察。最后,由评委会根据综合评价和业内认可的综合分数,确定申报人员是否具备申报级别专业技术资格。参评人员综合分数为100分,其中,量化赋分占总分权重的60%,答辩分占总分权重的40%。
为确保评审质量,正高级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参评人员评审通过率原则上均不得超过50%,工程师及以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结合实际适当控制通过率。
四、有关要求
(一)由单位派往国外工作(满两年,不含已回国)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由政府选派的援疆援藏专业技术人员,在援外工作期间,因工作需要不能按时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出具有效证明后,可按现行标准条件申报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参评时,免答辩。
(二)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资格所提供的论文、工作业绩、科研成果等,必须是在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后重新获得的。
(三)申报的获奖证书和相关项目材料,应为水利专业及相近专业(《辽宁省工程系列水利专业高中初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辽水人〔2013〕312号)第三条中所列的专业,下同),非水利及相近专业的业绩成果或项目材料不能作为晋升水利专业技术资格的依据。申报人员提交业绩成果证书(含专利、实用新型证书)时,应同时提交该成果相应的评价证明材料(验收报告/鉴定证书等)和获奖文件原件。集体奖励项目须提供个人参与项目的原始材料及相关证明。
(四)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资格所提供的论文,是指经国家或省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批准,并公开出版发行的水利专业及水利相关专业学术刊物上发表的水利专业及相近专业论文。其中,正常申报工程师资格所提供的论文中,应当至少有市级及以上学术期刊论文1篇(第一作者)或市级及以上学术交流论文2篇(第一作者);破格申报的,至少有省级及以上学术期刊论文2篇(第一作者)。正常申报高级工程师资格所提供的论文中,应当至少有国家级学术期刊论文1篇(第一作者)或省级学术期刊论文2篇(第一作者);破格申报的,至少有国家级学术期刊论文2篇(第一作者)或省级学术期刊论文3篇(第一作者)。申报正高级工程师资格所提供的论文中,应当至少有国家级学术期刊论文3篇(至少有2篇为第一作者)或省级学术期刊论文5篇(至少有3篇为第一作者)。
县区及以下单位正常申报高级工程师资格的论文至少有1篇省级以上学术期刊论文(第一作者);破格申报的,至少有国家级学术期刊论文1篇(第一作者)或省级学术期刊论文2篇(第一作者)。申报正高级工程师所提供的论文中,至少有国家级学术期刊论文2篇(至少有1篇为第一作者)或省级学术期刊论文4篇(至少2篇为第一作者)。
增刊或编辑出版的论文集不算学术期刊论文。
申报高级工程师及以下资格人员在《水与水技术》上发表的论文可按省级学术期刊论文对待。
(五)申报水利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资格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医学 全在.线提供www.med126.com,必须明确所参评的专业,即从七个水利评审专业(水利水电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工程、河流泥沙及治河工程、农业水利工程、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水文地质与工程测绘、水利自动化与信息化)中选择一个专业参评。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机械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电子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控制科学与工程等专业毕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原则上申报水利自动化与信息化专业。
(六)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申报参加评审的企业人员,应当提供所在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劳动合同。
(七)继续实行个人和单位双重承诺制。申报人填写《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表》,须在表中“备注”栏内填写如下承诺语并签字:“本人承诺:所提供的信息和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实或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并按有关规定接受相关处罚”;申报者所在单位须在个人承诺内容下填写“承诺推荐的申报人员所有材料真实有效”,由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八)继续开展论文检索查询工作。通过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网进行论文期刊信息查询并打印查询页,通过“万方数据资源系统”、“清华同方中国知网”、“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等主流数据库进行本人论文信息的检索。
(九)申报人员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提供学历、成果及相应需要提交的各类申报材料。提交申报材料(包括论文、著作、成果、奖励等)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30日。资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31日,资历年份为周年。
(十)申报人员需要准确填报、规范书写新版《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表》(请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http://www.ln.hrss.gov.cn/下载)一式三份,评审通过人员的《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表》分别由本人、单位(本人人事档案)和评委会办事机构留存。
(十一)专业技术人员在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时,应如实提供本人工作业绩等相关材料,不得弄虚作假。对提供伪造虚假学历、资历、论文、著作、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的人员,一经发现取消其评审资格,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已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予以撤销;已聘用专业技术职务的予以解聘;两年内不得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资格。
(十二)组卷要求。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分为主卷和副卷两部分。
1.主卷按下列顺序进行装订:
(1)《辽宁省水利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情况公示表》(附件3)。
(2)《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报评推荐表》(一式三份,装订一份,不装订两份)。破格申报人员另须填报《辽宁省破格评定人员审核表》(一式三份,装订一份,不装订两份)。
(3)学历资历证件。包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继续教育证书等的复印件。
(4)业绩成果材料。包括取得本级专业技术资格以后所获得的业绩奖励证书、科研成果证书、所完成工程项目的材料等复印件,业绩成果奖励证书的评价证明材料(验收报告/鉴定证书等)和获奖文件复印件,集体奖励证书的个人参与项目的证明材料复印件(须在个人姓名处作出明显标记)。除获奖项目外,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填报的其他所完成工程项目不应多于10项;申报高级工程师及以下资格人员填报的其他所完成工程项目不应多于5项。组卷时要按《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表》第三项“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填报项目的顺序进行装订。工程图纸等较厚、较大材料,请缩印后选择主要部分装订入卷。
(5)主要论文著作。包括论文、著作、译著、教材、技术标准或技术报告等的复印件(复印件应有刊物的封面、刊号、目录和论文内容)。著作的复印件应包括刊物封面、书号、目录和部分著作内容。请在论文和著作的目录复印件个人姓名处作出明显标记,论文检索附在所证明的论文后面。
(6)其他材料。包括造价师、建造师等各类执业资格证书、机关公务员(含参公单位人员)交流任职人事和工资调转手续、特殊贡献荣誉证书(优秀科技工作者、百千万人才、劳动模范和市厅级以上先进个人奖状)、《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2014至2016年,每年1份)、所在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劳动合同、其他有关材料复印件等。
主卷装订材料要控制在200页纸(双面400页)以内医学 全在.线提供www.med126.com,申报人员要精心设计和选择主卷装订材料内容,既要确保将有价值材料全部装订入卷,充分体现本人成果,又要简化和取消一些无评审价值的材料。凡未装入主卷内的,评审量化赋分时不作为有效材料。
2.将下列材料装入主卷材料袋内:
(1)《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表》(A4规格,贴好照片,一式三份)封面上的单位名称须与加盖的单位公章一致,大型企事业单位须细化到二级单位名称。
(2)1张一寸免冠彩色照片(贴在其中一份评定表封面);
(3)《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报评推荐表》;
(4)《辽宁省水利专业技术资格破格评定人员审核表》(正常晋升人员除外);
(5)《辽宁省申报水利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材料公示表》(工程师以下申报人员除外)。
3.副卷材料
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继续教育证书、获奖证书、论文、著作、有关证明材料、工作业绩原始材料等原件均装入副卷材料袋内。
五、申报程序
水利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继续实行个人申报、民主评议、集中公示、单位推荐、主管部门审核、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查的申报办法。
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要成立考评领导小组,采取单位领导、人事干部、考评专家等联审的方式,依据申报人员的人事档案、专业技术档案、业绩成果和实际贡献等,对申报人员进行综合考评,并经单位集中公示无异议后,方可由所在单位推荐上报。主卷材料的每份复印件都应经推荐单位人事干部签字,并加盖推荐单位、主管部门、有关人社部门审验公章。
(一)正高级工程师申报程序
各市申报人员由当地人社、水利部门审核后统一报省水利厅人事教育处。厅直属各单位申报人员由各单位直接报省水利厅人事教育处。其他单位由主管部门盖章后报省水利厅人事教育处。
(二)高级工程师及以下专业技术资格申报程序
厅直各单位申报人员,由各单位直接报水利厅人事教育处。
其他单位由主管部门盖章后报省水利厅人事教育处。
各单位在上报申报材料时应当统一填写本市(县)或本单位《辽宁省申报水利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人员一览表》(附电子版)。
未经以上报送及审核程序的材料,不予受理。实行一次性报卷医学 全在.线提供www.med126.com,不得补报。
六、时间安排及报卷地点
报卷时间:9月15-30日
报卷地点:省水利厅1号楼2005房间。
收卷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30日,请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报卷,过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鲁晶张巍
联系电话:(024)6218140962181390
传真:(024)23863020
评审委员会例会时间拟定于11月中旬,申报正高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人员须参加答辩,答辩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国家和省有关职称工作政策规定执行。
附件:1.辽宁省水利专业技术资格破格评定人员审核表
2.辽宁省申报水利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人员一览表
3.辽宁省申报水利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材料公示表
辽宁省水利厅
2017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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