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局文件
朝卫通字〔2013〕155号
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局关于2012年度医师
资格考试合格医师执业注册的通知
各考生单位:
请通知参加2012年度医师资格考试合格的考生,于即日起,可到朝阳区卫生局一层服务大厅106室进行2012年度的医师执业注册。考生注册时需携带以下证件及材料:
1.行政许可申请表 一份;
2.授权委托书 (申请人不能前来办理需提交)
3.受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A4纸复印件;
4.《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一式两份);
5.医师个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A4纸复印件一份;
6.《授予医师资格审核表》原件及A4纸复印件一份; (授予医师资格审核表上贴照片,要求与《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的照片相同)
7.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拟聘用证明
8.申请人在具有体检资质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近6个月内的“医师执业注册健康体检表”
9.执业助理医师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后,继续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的,申请执业医师注册时,应当提供原《医师执业证书》。在外区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证书者请先到原准予注册机关办理变更手续,并提交变更材料;
10.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盖公章);
相关表单请到下载中心--〉医政科中下载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办理( 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00,下午1:00-4:00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甜水园东里甲1号
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局
2013年6月4日
(联系人:陈伯生 孙永莲; 联系电话:659525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