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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属医疗卫生单位综合目标考核细则征求意见
来源:普陀区卫生信息网 更新:2013/6/26 字体:

二00七年区属医疗卫生单位综合目标考核评分细则
一、区人民医院
一类目标(25%)
一、完成重点项目(8分)
1、做好创卫各项工作,完成创卫工作台帐得 2分,未完成酌情扣分;
2、完善呼吸道传染病发热门诊各项设施得 2分;完善传感染科工作制度得1分, 根据制度建立完善情况计分,未完成不得分;做好普陀120急救中心工作得1分,未按规定出警耽误病人抢救的不得分; 
3、完善病区设施、改善就医环境得1分;创建绿色医院富有成效得1分,根据创建要求每一项未达到扣0.1分。
二、配合做好公共卫生指导,落实社区卫生指导单位各项职责,规范双向转诊制度(7分)。
1、积极开展卫生科普和健康教育活动,促进和提高群众
的健康意识,开展健康教育进病房(1分),为健康教育进家庭、进社区、进乡村活动提供师资(1分);
2、 落实社区卫生转诊工作(3分),未填写信息反馈转诊
单,每起扣0.25分,未寄送转诊单,每起扣0.25分; 
3、对外来孕产妇定点医院进行技术指导,落实转诊外来孕产妇救治工作(1分);指导、督促六横分院创建二级乙等医院(1分)。
三、强化医疗安全,合理控制处方费用和医药比例;降低住院床日;建立健全医疗质量控制保证体系,提供优质医疗服务(10分)。
1、平均住院床日小于13天(按实际开放床位统计)得 2分,每增加一天扣1分;
2、按规定开展医疗服务信息公示得 1分,每季度公示一次,并报卫生局,少一次扣0.25分;
3、抗生素使用率达到有关标准(1分),每上升1个百分点扣0.5分;
4、医疗纠纷争议补偿(赔偿)不超过业务收入5‰ 得2分,每超1万元扣0.2分;
5、低年资住院医师三基”考试每年不少于1次得 1分 , 未组织扣1分;
6、按局规定执行医疗纠纷争议报告制度得 1分,隐瞒不报查实每起扣1分,迟报一次扣0.25分;
7、不发生等级医疗事故 2分 , 发生事故按等级每起扣5-10分;

二类目标(40%)
四、实施科教兴医,强化继续教育,加强重点学科,提高课题质量(6分)
1、加强医学重点学科建设,科研立项等工作按要求完成,共 2分,根据情况酌情计分;
2、全年开展新技术项目30项 得 1分,每少一项扣0.2分;
3、二级及以上杂志发表论文40篇 得1分,其中一级2篇,少一篇扣0.1分;二级少一篇扣0.1分;
4、继续医学教育得 2分,按照继续医学教育评估考核内容考核计分;
五、继续实施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并认真履行采购合同(2分)
根据检查招标药品、医用耗材管理与使用情况得分,发现违规酌情扣分。
六、做好用血互助金收缴和成份输血工作(2分)
1、其中用血互助金收缴率达到85%以上得0.8分,每下降1%扣0.1分;
2、成份输血率大于95% 得0.8分,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0.1分;完成无偿献血指导性计划得0.4分。
七、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规范人事管理,无劳资纠纷(2分)
其中进一步深化和完善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得0.5分;
延聘、返聘人员按规定办理报批手续得0.5分;
加强人事管理,及时做好聘用(劳动)合同签订工作;年内无因院方过失引起的劳动争议、纠纷发生得1分。 
按实际执行情况计分。
八、积极做好合作医疗、社保定点医院各项工作,严格控制参合人员医药费用和目录外医疗费用比例(6分)。
1、合作医疗计算机实时结报率达到80%(1分),每下降1%扣0.1分;
2、控制参合人员出院费用,平均出院费用高于上一年度的,扣0.5分,增长幅度在5%以上的,每增加1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2分为止;
3、目录外医疗费用比例控制在10%以内,得1分,每上升1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1分为止;
4、做好门诊结报等指令性工作,得1分;
5、按照区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05}23号)精神做好社保病人转院工作,未按规定转院的,每起投诉扣0.2分,扣完1分为止。
九、提高管理水平,调整收入结构;规范医疗收费,遵守财经纪律(4分)
1、药品比重比上年下降5%或达到40%以下得 1分,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1分;
2、控制均次费用得 1分。(以2003年均次费用为基数,门诊年递增幅度控制在 5 %以内得 0.5 分;住院床日均次费用增幅控制在 8 %以内得 0.5分); 
3、遵守财务制度得 0.5分;遵守物价政策得0.5分(查处违纪事例,视情节酌情扣分);
4、年度收支结余 1分(其中业务收支有结余得0.5分,总收支结余得0.5分);
5、及时完成各项指令性财务管理任务得 0.5 分。
十、严格依法执业,执行诊疗科目、技术、设备及人员准入制,做到证书齐全(3分)
1、医护人员有执业证书,其他卫生技术人员有相应的资格证书得1分,发现1人无证扣1分;
2、执行医疗服务和设备准入制(1分)。开展的医疗服务超出核准的诊疗科目,每起扣1分;购置未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设备每台扣1分。
十一、积极做好卫生支农(渔),参与和组织“万名医师支援基层”和流动医疗队等活动,认真完成其它指令性任务(3分)
未按卫生局指令性任务派出的扣0.5分;按照规定完成医务人员晋升前下乡任务的得0.5分,未完成酌情扣分;
参与“万名医师支援基层”活动的得1分,未及时派出支援基层医师,每延迟一周扣0.25分;每季组织流动医疗队开展下乡巡回医疗得1分,少一次扣0.25分。
十二、完成《浙江省2005年度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公共卫生工作计划任务书》中指令性任务12分,按《考核细则》(另发)评分。

三类目标(35%)
十三、加强法制教育,严格依法办事;认真开展“平安卫生”各项工作(3分)
1、按要求完成法制教育任务得0.8分;
2、法制观念强,依法办事有具体落实措施,日常管理和执业行为中未发现有违法行为或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得1.2分;
3、建设“平安卫生”的各项措施落实得1分;
没有达到的按执行情况计分。
十四、保持政令畅通,认真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及时准确报送有关材料(4分)
1、保持政令畅通得2分;违反者发生一起扣1分;
2、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1分,发生一起扣0.3分,扣完为止;
3、报局的有关材料准确及时得1分,上报材料不准确或延时报未作说明的每一起扣0.5分。
十五、认真做好卫生信息工作,积极开展医疗卫生工作宣传报道(4分)
1、卫生信息工作完成上报录用指标(2.4分),即上报本局30篇1.2分,录用50%以上得1.2分;
2、被市卫生局、区委、区政府以上录用4篇得(1分);
3、各新闻媒介对医院正面宣传报道内容多、效果好,全年在10篇以上的得(0.6)分;
未达到的按比例扣分。
十六、文书和技术(设备)档案工作合格(1分)
其中文书和技术(设备)档案各0.5分,文书档案检查时发现问题酌情扣分。
完成相关档案的收集归档、整理装订工作得0.5分。
十七、综治、安全生产(消防)〔0.5分〕、计生〔0.5分〕
计生、综治按责任书要求考核。得分率在90%以下不给分,90%以上按比例得分。
十八、党建工作富有成效,积极开展“三联系一结对”和“三贴近三廉洁”活动(5分)。
1、班子团结、配合密切,支部学习正常得0.5分。创建学习型单位、科室及标兵得0.5分,干部职工每月一次政治、业务学习,到会率在90%以上得0.5分; 
2、“三会一课”制度落实,发展新党员和积极分子培养正常得1分,党员参加社区党日活动积极得0.5分;
3、重视工、青、妇、民主党派、老干部工作,桥梁纽带和参政议政的作用突出得1分;
4、“三联系一结对”和“三贴近三廉洁”活动有落实和成效得1分,未做到视情扣分。
十九、认真贯彻落实《治理商业贿赂若干规定》,扎实推进廉政文化进医院活动,行风廉政建设加强,各项工作公开透明,信访工作良好(11分)。
1、深入开展廉政文化进医院活动,有措施、有创新、有实效得2分;
2、严格执行有关设备仪器采购和卫生基建审批制度和工作程序,得1分;
3、实行廉政谈话和诫勉谈话制度得,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每半年对重要岗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进行廉政谈话,看谈话记录(1分);落实重要岗位轮岗制度,得1分;落实单位负责人分工调整制度,得1分;
4、提供优良服务,医疗收费清单制和医疗服务价格告示制落实(1分),院务公开落实(1分);病人(住院、门诊)问卷调查综合满意率达到90%以上得2分;
5、认真做好信访工作,信访投诉处理办结率达到100%得1分;
查看记录、台帐,凡发现有行业不正之风行为,经查实有收受红包、拿回扣、乱收费或被纪检监察、司法等部门立案查处的扣5分。职工及家属在本单位内从事药品、医疗器械经销活动,发现一起扣2分;医务人员参加赌博,发现一起扣2分;病人综合满意率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1分,有职工集体上访的,出现一次扣2分;院务公开不到位的,每查实一次扣1分;领导干部违反廉洁自律规定被查实的每次扣1-2分。
二十、切实抓好创建文明行业和文明单位工作(1分)
保持文明单位或创建卫生单位、文明单位得1分(都有据可查)。不能保持或未创建的不得分。
二十一、做好“暖人心、促发展”工程,参与扶贫帮困工作(1分)
派出干部参与“暖促”工作或完成扶贫帮困任务得1分。
二十二、积极完成政府其他指令性任务(4分)
完成政府下达的节庆、会议等医疗保障任务(1分);完成征兵、学生体检任务的,得1分;积极参与并完成上级部门以及政府举办的公益性活动,如医疗护理比武、运动会、文艺演出等,得1.5分,按时完成党报党刊征订任务的,得0.5分。未按要求做好工作,酌情扣分。


二OO七年区属医疗卫生单位综合目标考核评分细则
二、区中医院
一类目标(25%)
一、强化医疗安全,降低住院床日;建立健全医疗质量控制保证体系,提供优质医疗服务(15分)
1、平均住院床日小于9.5天(按实际开放床位统计)得3分  每增加一天扣0.5分;
2、按规定开展医疗服务信息公示得1分,每季度公示一次,并报卫生局,少一次扣0.25分;
3、抗生素使用率比上年下降3个百分点得2分。未达到按下降比例扣分,没有下降不得分;
4、医疗纠纷争议补赔偿不超过业务收入5‰ 得3分,每超1万元扣0.2分;
5、低年资住院医师“三基”考试每年不少于1次,得1分,未组织扣1分;
6、按规定执行医疗纠纷争议报告制度 得 1分,隐瞒不报查实每起扣1分,迟报一次扣0.25分;
7、不发生等级医疗事故4分,发生事故按等级每起扣5-10分;
二、继续认真办好区惠民医院(6分)
1、办好惠民医院,为惠民对象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严格执行惠民政策,及时做好惠民对象减免经费的结算工作得3分;
2、完成惠民医院专兼职人员和经办机构,完善必要的硬件设施得3分,根据工作情况和实际效果酌情计分;
三、调整医疗用房,改善医疗条件(4分)
完成康复医疗中心建设,得2分;根据医疗用房调整完善、医疗流程简便情况酌情计分。
二类目标(40%)
四、实施科教兴医,强化继续教育,加强学科建设,提高课题质量(5分)
1、加强中医专科建设,按省中医药管理局要求做好有关工作 1.5分,做好省级名中医有关工作0.5分,根据情况酌情得分;
2、全年开展新技术项目15项得2分,每少一项扣0.1分;
3、二级及以上杂志发表论文15篇得1分,少一篇扣0.1分;
五、继续实施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并认真履行采购合同(2分)
根据招标药品、医用耗材管理与使用情况得分,发现违规酌情扣分。
六、做好用血互助金收缴和成份输血工作(2分)
1、其中用血互助金收缴率达到85%以上得0.8分,每下降1%扣0.1分;
2、成份输血率大于95% 得0.8分,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0.1
分;完成无偿献血指导性目标得0.4分。
七、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规范用工管理(1分)
1、进一步深化和完善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延聘、返聘人员按规定办理批报手续得0.5分;
2、加强聘用(劳动)合同管理,及时做好聘用(劳动)合同签订;无因院方过失引起的争议、纠纷发生得0.5分。 
按照实际执行情况计分。
八、积极做好合作医疗、社保定点医院各项工作,严格控制参合人员医药费用和目录外医疗费用比例(6分)。
1、合作医疗计算机实时结报率达到80%(1分),每下降1%扣0.1分;
2、控制参合人员出院费用,平均出院费用高于上一年度的,扣0.5分,增长幅度在5%以上的,每增加1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2分为止;
3、目录外医疗费用比例控制在10%以内,得1分,每上升1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1分为止;
4、做好门诊结报等指令性工作,得1分;
5、按照区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05}23号)精神做好社保病人转院工作,未按规定转院的,每起投诉扣0.2分,扣完1分为止。
九、提高管理水平,调整收入结构;规范医疗收费,遵守财经纪律(4分)
1、药品比重比上年下降3%或达到55%得 0.5 分(超过1个百分点扣0.1分);
2、控制均次费用得1分。(以2003年均次费用为基数,门诊年递增幅度控制在 5 %以内得 0.5 分;住院床日均次费用增幅控制在 8 %以内得 0.5分); 
3、遵守财务制度得 0.5分;遵守物价政策得0.5分(查处违纪事例,视情节酌情扣分);
4、年度收支结余 1分(其中业务收支有结余得0.5分,总收支结余得0.5分);
5、及时完成各项指令性财务管理任务得 0.5分;
按实际执行情况计分。
十、严格依法执业,执行诊疗科目、技术、设备及人员准入制,做到证书齐全(2分)
1、医护人员有执业证书,其他卫生技术人员有相应的资格证书得1分,发现1人无证扣0.5分;
2、开展的医疗服务超出核准的诊疗科目,每起扣1分;未按规定办理卫生技术准入的每起扣1分;购置未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设备每台扣1分;
十一、完成《浙江省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公共卫生工作计划任务书》中指令性任务10分,按《考核细则》(另发)评分
 十二、落实社区卫生指导单位的各项职责,规范社区卫生服务,规范双向转诊制度,推广中医药进社区;积极做好卫生支农(渔),参与和组织“万名医师支援基层”和流动医疗队等活动;认真完成其它指令性任务(8分)。
1、规范社区卫生服务得3分;参与对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的公共卫生指导(0.5分);定期开展健康教育进家庭、进社区、进乡村活动(0.5分),落实社区卫生转诊工作(2分),未填写转诊单,每起扣0.25分;
2、按计划认真完成流动医疗队下岛服务等其它指令性任务得1分,未按卫生局指令性任务派出的扣0.5分;按照规定完成医务人员晋升前下乡任务的得0.5分,未完成酌情扣分;
3、认真做好卫生支农工作,参与“万名医师支援基层”活动得1分,未及时派出支援基层医师,每延迟一周扣0.25分。
三类目标(35%)
十三、加强法制教育,严格依法办事;认真开展“平安卫生”各项工作(2分)
1、按要求完成法制教育任务得0.5分;
2、法制观念强,依法办事有具体落实措施,日常管理和执业行为中未发现有违法行为或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得1分;
3、建设“平安卫生”措施落实得0.5分;
按照实际执行情况计分。
十四、保持政令畅通,认真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及时准确报送有关材料(5分)
1、保持政令畅通2分;违反者发生一起扣1分;
2、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1分,违反发生一起扣0.3分;
3、报局的有关材料准确及时2分。上报材料不准确或延时报未作说明的每一起扣0.5分。
十五、认真做好卫生信息工作,积极开展医疗卫生工作宣传报道(4分)
1、卫生信息工作完成上报录用指标,即上报本局24篇得1.2分,录用50%以上得1.4分;
2、被市卫生局、区委、区政府以上录用2篇得0.6分;
3、各新闻媒介对医院正面宣传报道内容多、效果好,全年在8篇以上的得0.8分;
未达到的按比例扣分。
十六、文书和人事档案工作合格(1分)
其中文书和人事档案各0.5分,检查时发现问题酌情扣分。
十七、综治、安全生产(消防)〔0.5分〕、计生〔0.5分〕(共1分)
计生、综治按责任书要求考核。得分率在90%以下不给分,90%以上按比例得分。
十八、党建工作富有成效,积极开展“三联系一结对”、“三贴近三廉洁”活动,认真做好人才工作(5分)。
1、班子团结、配合密切,支部学习正常得0.5分。创建学习型单位、科室及标兵得0.5分,干部职工每月一次政治、业务学习,到会率在90%以上得0.5分; 
2、“三会一课”制度落实,发展新党员和积极分子培养正常得1分,党员参加社区党日活动积极得0.5分;
3、重视工、青、妇、民主党派、老干部工作,桥梁纽带和参政议政的作用突出得1分;
4、“三联系一结对”和“三贴近三廉洁”活动有落实和成效得1分,未做到视情扣分。
十九、认真贯彻落实《治理商业贿赂若干规定》,扎实推进廉政文化进医院活动,行风廉政建设加强,各项工作公开透明,信访工作良好(11分)。
1、深入开展廉政文化进医院活动,有措施、有创新、有实效得2分;
2、严格执行有关设备仪器采购和卫生基建审批制度和工作程序,得1分;
3、实行廉政谈话和诫勉谈话制度得,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每半年对重要岗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进行廉政谈话,看谈话记录(1分); 落实重要岗位轮岗制度,得1分;落实单位负责人分工调整制度,得1分;
4、提供优良服务,医疗收费清单制和医疗服务价格告示制落实(1分),院务公开落实(1分);病人(住院、门诊)问卷调查综合满意率达到90%以上得2分;
5、认真做好信访工作,信访投诉处理办结率达到100%得1分;
查看记录、台帐,凡发现有行业不正之风行为,经查实有收受红包、拿回扣、乱收费或被纪检监察、司法等部门立案查处的每起扣5分。职工及家属在本单位内从事药品、医疗器械经销活动,发现一起扣2分;医务人员参加赌博,发现一起扣2分;病人综合满意率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1分,有职工集体上访的,出现一次扣2分;院务公开不到位的,每查实一次扣1分;领导干部违反廉洁自律规定被查实的每次扣1-2分。
二十、切实抓好创建文明行业和文明单位工作(1分)
保持文明单位或创建卫生单位、文明单位得1分(都有据可查)。不能保持或未创建的不得分。
二十一、做好“暖人心、促发展”工程,参与扶贫帮困工作(1分)
派出干部参与“暖促”工作或完成扶贫帮困任务得1分。
二十二、积极完成政府其他指令性任务(4分)
完成政府下达的节庆、会议等医疗保障任务(1分);完成征兵、学生体检任务的,得1分;积极参与并完成上级部门以及政府举办的公益性活动,如医疗护理比武、运动会、文艺演出等,得1.5分,按时完成党报党刊征订任务的,得0.5分,未按要求做好工作,酌情扣分。


二OO七年区属医疗卫生单位综合目标考核指细则
三、区第二人民医院
一类目标(25%)
一、积极配合完成六横镇公共卫生管理体制改革。(6分)
1、做好六横急救站医疗救治工作(2分),未按规定出警耽误病人抢救的不得分; 
2、完善呼吸道传染病发热门诊各项设施得 2分; 
3、设置防保科,落实专职工作人员得 2分。
二、强化医疗安全,提供优质医疗;完成ICU设施改造工作,有效提高应急抢救水平(7分)。
1、住院病历书写规范,抽查得分率达90%以上得1分,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0.5分;平均住院床日小于8天(1分);
2、门诊处方合格率达95%以上得1分,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0.5分(抽100张处方);
3、医疗纠纷争议补偿不超过业务收入6‰ 得1分,每超1万元扣0.2分;
4、按局规定执行医疗纠纷争议报告制度得 0.5分,隐瞒不报查实每起扣0.5分,迟报一次扣0.25分;
5、完成ICU设施改造工作,应急抢救水平得到提高,得1.5分;
6、规范中远集团门诊医疗工作得1分;
7、发生等级医疗事故按等级每起扣2-4分;
三、认真做好公共卫生服务、社区卫生以及渔农民健康体检等工作(9分)。
1、建立龙山社区卫生服务站,得2分,根据开展社区卫生服务规范程度酌情记分(2分);
2、积极配合做好参合农民健康体检,做好辖区内健康体检工作,完成应体检人数的50%,每下降5%扣1分,并按要求做好健康档案建档工作。共5分;
二类目标(40%)
四、完成《浙江省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公共卫生工作计划任务书》中指令性任务(10分)。按《考核细则》(另发)评分
五、规范做好社区卫生双向转诊工作(3分),做好健康教育进社区、进家庭、进病区工作(3分)
未填写信息反馈转诊单,每起扣0.25分,未寄送转诊单,每起扣0.25分;健康教育工作看记录酌情计分;
六、做好妇幼保健工作,规范做好各类健康体检(婚检)工作。(6分)。
规范做好妇保、儿保工作,考核细则另发。
七、做好用血互助金收缴和成份输血工作(2分)。
1、其中用血互助金收缴率达到85%以上得0.8分,每下降1%扣0.1分;
2、成份输血率大于95% 得0.8分,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0.1分;完成无偿献血指导性计划得0.4分。
八、积极做好合作医疗、社保定点医院各项工作,严格控制参合人员医药费用和目录外医疗费用比例(5分)。
1、合作医疗计算机实时结报率达到90%(1分),每下降1%扣0.1分;
2、控制参合人员出院费用,平均出院费用高于上一年度的,扣0.5分,增长幅度在5%以上的,每增加1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2分为止;
3、目录外医疗费用比例控制在10%以内,得1分,每上升1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1分为止;
4、做好门诊结报等指令性工作,得1分;
九、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规范用工管理,无劳资纠纷(4分)。  
开展人才梯队化建设,做好人才培养、引进、使用工作,得1分;进一步深化和完善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得1分;
延聘、返聘人员按规定办理批报手续得1分;
加强人事管理,及时做好聘用(劳动)合同签订工作;年内无因院方过失引起的劳动争议、纠纷发生得1分。 
按实际执行情况计分。
十、提高管理水平,调整收入结构;规范医疗收费,遵守财政纪律(5分)。
1、药品比重比上年下降2%得 0.5 分(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1分);
2、控制均次费用得 1分。(以2003年均次费用为基数,门诊年递增幅度控制在 5 %以内得 0.5 分;住院床日均次费用增幅控制在 8 %以内得 0.5分); 
3、遵守财务制度得 0.5分;遵守物价政策得0.5分(查处违纪事例,视情节酌情扣分);
4、年度收支结余1分(其中业务收支有结余得0.5分,总收支结余得0.5分);
5、及时完成各项指令性财务管理任务得 0.5 分。
十一、严格依法执业,执行诊疗科目、技术、设备及人员准入制。做到证、证齐全(5分)。
1、医护人员有执业证书,其他卫生技术人员有相应的资格证书得1分,发现1人无证扣1分;
2、开展的医疗服务超出核准的诊疗科目,每起扣1分;未按规定办理卫生技术准入的每起扣1分;购置未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设备每台扣1分;
十二、参与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并认真履行采购合同(1分)。
根据检查招标药品、医用耗材管理与使用情况得分,发现违规酌情扣分。
十三、强化继续教育(2分)。
1、全年开展新技术项目10项得 0.5分,每少一项扣0.1分;
2、三级及以上杂志发表论文10篇,其中二级以上杂志发表2篇,得 0.5分,少一篇扣0.1分,分别计分;
3、落实在职人员进修和岗位培训,完成年度计划的得1分;
三类目标(35%)
十四、加强法制教育,严格依法办事;认真开展“平安卫生”各项工作(2分)。
1、按要求完成法制教育任务得0.5分;
2、法制观念强,依法办事有具体落实措施,日常管理和执业行为中未发现有违法行为或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得1分;
3、建设“平安卫生”措施落实得0.5分;
按照实际执行情况计分。
十五、保持政令畅通,认真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和紧急信息报送制度,及时准确报送有关材料(5分)。
1、保持政令畅通2分;违反者发生一起扣1分;
2、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1分,违反发生一起扣0.3分;
3、报局的有关材料准确及时2分。上报材料不准确或延时报未作说明的每一起扣0.5分。
十六、认真做好卫生信息工作,积极开展医疗卫生工作宣传报道(4分)。
1、卫生信息工作完成上报录用指标,即上报本局12篇(1.2分),录用50%以上(1.8分);
2、被市卫生局、区委、区政府以上录用1篇或各新闻媒介对医院正面宣传报道全年在4篇以上的得1分;
十七、文书和人事档案工作合格(1分)。
其中文书和人事档案各0.5分,文书档案检查时发现问题酌情扣分。
完成干部(人事)档案的收集归档、整理装订工作得0.5分。
十八、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消防)、计划生育(1分)。
计生、综治按责任书要求考核。得分率在90%以下不给分,90%以上按比例得分。
十九、党建工作富有成效,积极开展“三联系一结对”和“三贴近三廉洁”活动(5分)。
1、班子团结、配合密切,支部学习正常得0.5分。创建学习型单位、科室及标兵得0.5分,干部职工每月一次政治、业务学习,到会率在90%以上得0.5分; 
2、“三会一课”制度落实,发展新党员和积极分子培养正常得1分,党员参加社区党日活动积极得0.5分;
3、重视工、青、妇、民主党派、老干部工作,桥梁纽带和参政议政的作用突出得1分;
4、“三联系一结对”和“三贴近三廉洁”活动有落实和成效得1分,未做到视情扣分。
二十、认真贯彻落实《治理商业贿赂若干规定》,扎实推进廉政文化进医院活动,行风廉政建设加强,各项工作公开透明,信访工作良好(11分)。
1、深入开展廉政文化进医院活动,有措施、有创新、有实效得2分;
2、严格执行有关设备仪器采购和卫生基建审批制度和工作程序,得1分;
3、实行廉政谈话和诫勉谈话制度得,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每半年对重要岗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进行廉政谈话,看谈话记录(1分);落实重要岗位轮岗制度,得1分;落实单位负责人分工调整制度,得1分;
4、提供优良服务,医疗收费清单制和医疗服务价格告示制落实(1分),院务公开落实(1分);病人(住院、门诊)问卷调查综合满意率达到90%以上得2分;
5、认真做好信访工作,信访投诉处理办结率达到100%得1分;
查看记录、台帐,凡发现有行业不正之风行为,经查实有收受红包、拿回扣、乱收费或被纪检监察、司法等部门立案查处的扣5分。职工及家属在本单位内从事药品、医疗器械经销活动,发现一起扣2分;医务人员参加赌博,发现一起扣2分;病人综合满意率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1分,有职工集体上访的,出现一次扣2分;院务公开不到位的,每查实一次扣1分;领导干部违反廉洁自律规定被查实的每次扣1-2分。
二十一、切实抓好创建文明行业和文明单位工作(1分)
保持文明单位或创建卫生单位、文明单位得1分(都有据可查)。不能保持或未创建的不得分。

二十二、切实做好“暖人心、促发展”工程,参与扶贫帮困工作(1分)。
派出干部参与“暖促”工作或完成扶贫帮困任务得1分。
二十三、积极完成政府其他指令性任务(4分)
完成政府下达的节庆、会议等医疗保障任务(1分);完成征兵、学生体检任务的,得1分;积极参与并完成上级部门以及政府举办的公益性活动,如医疗护理比武、运动会、文艺演出等,得1.5分,按时完成党报党刊征订任务的,得0.5分。未按要求做好工作,酌情扣分。



二OO七年区属医疗卫生单位综合目标考核评分细则
四、区卫生监督所
一类目标(25%)
一、加大综合执法力度,查处包括职业卫生、艾滋病等重点传染病防治、医疗废弃物处理等各类违法行为(12分)。
1、严格综合执法,无执法种类空白点4分;
2、职业卫生、传染病防治法等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大,无不作为事件发生4分;
3、日常卫生监督执法覆盖率与查处率在98%以上4分;
根据日常掌握、查阅档案、听取汇报等计分;
二、完成创卫任务;做好全区渔农村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13分)。
1、根据本单位创卫年度计划,每一项创卫指标未完成扣1分;
2、按照计划做好全区渔农村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未落实的酌情扣分。

二类目标(40%)
三、做到执法主体合法,程序规范,各类卫生行为合法有效(4分)
依照区卫生行政处罚案件和行政许可案件质量考评表考核折分。
四、积极配合办证中心“卫生窗口”建设,完善服务功能,不发生因工作失误引起服务投诉(7分)
1、及时完成上级部门布置的办证“窗口”有关工作任务1.5分;
2、卫生办证窗口全年得分在平均分以上的1.5分;
3、窗口或工作人员6次以上获表扬或获得一次流动红旗的3分;
4、窗口服务功能好,无投诉举报信访事件发生的1分。
五、城区和卫生监督分支机构所在地不发生因监督不力所引起的食物中毒(6分)。
发生一起扣3分。
六、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把好人员准入和使用关,规范用工管理,无劳资纠纷(2分)
其中深化分配制度改革,调整单位内部分配制度,制订内部分配方案,建立符合本单位自身特点的分配激励机制,使分配向业务骨干和关键岗位倾斜1分;
规范用工管理,无因本单位过失引起的劳动纠纷(1分)。
按照实际执行情况计分。
七、实施科教兴卫,强化继续教育、提高课题质量(3分)
1、发表二级以上论文5篇得2分,少1篇扣0.25分。
2、继续医学教育落实计划1分,无计划扣0.5分,未落实酌情扣分。
八、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人才管理(4分)
开展人才梯队化建设,做好人才培养、引进、使用工作,酌情计分。
九、加强财务管理,开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遵守财经和物价纪律(3分)。
1、独立完成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得 1.5 分(协助上级评价项目提供有关完整数据得0.5分);
2、遵守财务制度得1分(查处违纪事例,视情节酌情扣分);
3、遵守物价政策得0.5分(查处违纪事例,视情节酌情扣分)。
按照实际执行情况计分。
十、指导医疗机构完成公共卫生工作计划,并协助卫生局做好考核工作(3分)。
其中各项预防保健工作圆满完成得3分,有欠缺酌情扣分。
十一、做好全区社区卫生服务指导工作。(3分)
社区卫生服务指导工作有点的扣1.5分。
十二、加强对乡镇卫生监督分所的业务工作指导,加强对乡村公共卫生联络员、协管员的指导与沟通,掌握全区卫生监督情况,认真完成卫生局指令性任务。(5分)。
1、所领导每年下各乡镇、分所指导工作不少于4次得2分;
2、掌握全区卫生监督情况得1分,召开卫生监督分所管辖区域公共卫生联络员协管员会议每年至少一次(1分);
3、指令性任务按执行情况计分;
查单位出差记录和卫生监督分所材料等,按照实际执行情况计分。

三类目标(35%)
十三、加强法制教育,严格依法办事;认真开展“平安卫生”各项工作(4分)
1、按要求完成法制教育任务0.8分;
2、法制观念强,依法办事有具体落实措施,日常管理和执业行为中未发现有违法行为或不符合法律规定的1.2分;
3、建设“平安卫生”措施落实1分;
按照实际执行情况计分。
十四、保持政令畅通,认真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及时准确报送有关材料(5分)
1、保持政令畅通,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3分,违者发生一起扣1分;
2、按要求报局的有关材料准确及时2分,上报材料不准确或延时报未作说明的发生一起扣0.5分;
十五、认真做好卫生信息工作,积极开展卫生工作宣传报道(6分)
1、卫生信息工作完成上报录用指标,即向本局上报20篇(1分),录用50%以上1.5分;
2、全年被市卫生局、区委、区政府以上录用4篇(2分);
3、新闻媒介对监督所正面宣传报道内容多、效果好,全年在10篇以上的1.5分;
未达到按比例扣分。 
十六、文书和人事档案工作合格(1分)
其中文书和人事档案各0.5分,检查时发现问题酌情扣分。
十七、做好环境保护(生态)[1分]、综治、安全生产(消防)〔0.5分〕、计划生育[0.5分]等工作(2分)
做好医疗废弃物处理监督工作得0.5分,做好自身废弃物处理得0.5分;
计生、综治按责任书要求考核,得分率在90%以下不得分,90%以上按比例得分;安全生产(消防)工作酌情计分。
十八、党建工作富有成效,积极开展“三联系一结对”和“三贴近三廉洁”活动(5分)。
1、班子团结、配合密切,支部学习正常得0.5分。创建学习型单位、科室及标兵得0.5分,干部职工每月一次政治、业务学习,到会率在90%以上得0.5分; 
2、“三会一课”制度落实,发展新党员和积极分子培养正常得1分,党员参加社区党日活动积极得0.5分;
3、重视工、青、妇、民主党派、老干部工作,桥梁纽带和参政议政的作用突出得1分;
4、“三联系一结对”和“三贴近三廉洁”活动有落实和成效得1分,未做到视情扣分。
十九、治理医药领域商业贿赂工作扎实有效,贯彻落实《治理商业贿赂若干规定》。行风廉政建设加强,各项工作公开透明(9分)。
1、严格执行有关设备仪器采购和卫生基建审批制度和工作程序,得1分;
2、实行廉政谈话和诫勉谈话制度得,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每半年对重要岗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进行廉政谈话,看谈话记录(2分);
3、提供服务格告示制落实(1分),所务公开落实(1分);服务对象问卷调查综合满意率达到90%以上得2分;
4、信访投诉举报处理及时,办结率达到100%得2分;执法人员违规违法或行政不作为造成投诉的,每起扣1分;
查看记录、台帐,凡发现有行业不正之风行为,经查实有收受红包、拿回扣、乱收费或被纪检监察、司法等部门立案查处的每起扣5分。职工及家属在本单位内从事药品、医疗器械经销活动,发现一起扣2分;工作人员参加赌博,发现一起扣2分;群众综合满意率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1分,有职工集体上访的,出现一次扣2分;所务公开不到位的,每查实一次扣1分;领导干部违反廉洁自律规定被查实的每次扣1-2分。
二十、切实抓好创建文明行业和文明单位工作(1分)
保持文明单位或创建卫生单位、文明单位得1分(都有据可查)。不能保持或未创建的不得分。
二十一、切实做好“暖人心、促发展”工程,参与扶贫帮困工作(1分)
其中做好暖促工作和扶贫工作各得0.5分。
按照实际执行情况计分
二十二、积极完成政府其他指令性任务(2分)
完成政府下达的节庆、会议等卫生保障任务(1分);积极参与并完成上级部门以及政府举办的公益性活动,如医疗护理比武、运动会、文艺演出等,得0.5分,按时完成党报党刊征订任务的,得0.5分,未按要求做好工作,酌情扣分。


二00七年区属医疗卫生单位综合目标考核评分细则
五、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一类目标(25%)
一、加强重点传染病和重要慢性病管理,落实结核病、艾滋病防治相关措施.确保不因控制措施不力而引发的传染病暴发流行和大灾之后无大疫。提供传染病防治宣传资料,协助指导督促辖区范围内的宾馆、旅店、歌舞厅、桑拿浴室等公共娱乐休闲场所放置传染病防治宣传资料达到85%以上(14分)
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现场到达率100%并及时正确处置得 2分;
2、按照结核病控制策略要求开展结核病防治工作,涂阳病人发现率、督导管理率达到省要求,每后退一个百分点位扣0.2分;
3、积极主动当好参谋,做好艾滋病防治工作,及时提供准确的宣传等相关资料得1分;
4、艾滋病高危人群干预工作队开展工作得1.5分;
5、HIV初筛实验室按照相关程序开展HIV初筛检测,对母婴阻断HIV检测点进行业务指导和检查不少于2次,得1.5分;
6、设置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服务点得1.5分;
7、做好灾后防病工作、灾后无大疫得1.5分;
8、发现疫情,及时将分析结果向同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随时做出专题报告得2分;如发生因控制措施不力而引发传染病暴发流行扣10分。
查相关计划、总结、记录等,按照实际执行情况计分。
二、完成创卫相关任务,按计划做好全区渔农村饮用水卫生检测工作(9分)
根据本单位创卫年度计划,每一项创卫指标未完成扣1分;未按照计划完成渔农村饮用水卫生检测,根据情况扣分;
三、传染病总发病率控制在400/10万以下,漏报率在3%以下(2分)。
未完成全扣。

二类目标(40%)
四、强化依法行政意识,做好卫生执法的技术支撑;指导医疗机构完成公共卫生工作计划,并协助卫生局做好考核工作;认真完成其它指令性任务(5分)。
1、因延迟出具报告单据影响执法的(依据监督所的记录),每次扣1分;
2、出具的报告单据出差错的每起扣1分;
3、对区级医疗机构进行院内感染监测2次,乡镇卫生院监测1次,对监测结果提出意见(1分),协助卫生局做好对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指导及考核工作(1分)。
其它指令性任务根据完成情况计分;
五、免疫规划工作继续达到先进水平,相关传染病得到有效控制(5分)
1、其中不发生因免疫规划空白而引发的相关传染病暴发得2.5分;
2、流动人口儿童(常住普陀三个月以上)免疫规划接种率在85%以上得2.5分;
按照实际执行情况计分。
六、积极开展全区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工作(4分)。
1、社区卫生服务指导组织具体指导有纪录(1分),有成效(2分);
2、做好相关人员培训工作(1分)。 
查记录和相关资料等,按照实际执行情况计分。
七、加强对乡镇及各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的工作指导,落实措施基本(初步)掌握全区主要疾病谱与期望寿命(5分)。
1、中心领导每年下乡镇、街道指导工作不少于4次得1分;
2、全区疾控工作进展和基本数据全面掌握得1分;
3、基本掌握全区主要疾病谱与期望寿命得1分;
4、指导督促区级医疗机构完成《公共卫生任务书》2分。
八、做好渔农民健康体检工作(2分)。
根据具体完成情况计分。
九、扩大服务功能,提高检测能力,加强实验室室内质量控制,做好计量认证工作;做好食品安全检测一所各项工作(4分)。
1、按照要求建立实验室质量体系,加强实验室质量管理,通过计量认证复评工作,得2分;
2完成政府下达的指令性检测任务,对相关部门送检样品及时进行检测,得2分;
十、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把好人员准入和使用关,规范用工管理(3分)
1、深化和完善人事分配制度改革1分;
2、加强聘用合同规范管理,及时做好聘用合同签订和人事代理工作1分;
3、无因中心方过失引起的劳动纠纷发生1分;
按照实际执行情况计分。
十一、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人才管理(4分)。
人才培养、人才引进、人才使用有计划有目标(2分),定期安排人员学习进修(1分),积极参与区卫生局人才培养工作(1分)。
十二、加强财务管理和专项资金绩效评价,遵守财经和物价纪律(3分)
1、独立完成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得 1.5 分(协助上级评价项目提供有关完整数据得0.5 分);
2、遵守财政纪律得 1 分(查处违纪事例,视情节酌情扣分);
3、遵守物价政策得 0.5分(查处违纪事例,视情节酌情扣分)。
按照实际执行情况计分。
十三、加强能力建设,提高应急处置、科研创新能力(5分)。
1、按计划完成课题任务 得1分,根据课题进展情况酌情计分;
2、发表二级以上论文5篇2分,少1篇扣0.2分;
3、继续医学教育落实计划2分,无计划扣1分,未落实酌情扣分。

三类目标(35%)
十四、加强法制教育,严格依法办事;认真开展“平安卫生”各项工作(4分)
1、按要求完成法制教育任务1分;
2、法制观念强,依法办事有具体落实措施,日常管理和执业行为中未发现有违法行为或不符合法律规定的1.2分;
3、建设“平安卫生”措施落实1.8分;
按照实际执行情况计分。
十五、保持政令畅通,认真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及时准确报送有关材料(5分)
1、保持政令畅通,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3分,违者发生一起扣1分;
2、按要求报局的有关材料准确及时2分,上报材料不准确或延时报未作说明的发生一起扣0.5分;
十六、认真做好卫生信息工作,积极开展医疗卫生工作宣传报道(5分)
1、卫生信息工作完成上报录用指标,即向局上报20篇(1.2分),录用50%以上(1.8分);
2、被市卫生局、区委、区政府以上录用3篇1分;
3、新闻媒介对本单位正面宣传报道内容多、效果好,全年在10篇以上的1分;
未达到按比例扣分。
十七、文书和人事档案工作合格(1分)
其中文书和人事档案各0.5分,检查时发现问题酌情扣分。
十八、做好环境保护(生态)[2分]、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消防)[0.5分]、计划生育[0.5分]等工作(3分)
按照有关医疗废弃物处理要求考核,达到要求得2分,未达到按情节扣分; 
计生、综治按责任书要求考核,得分率在90%以下不得分,90%以上按比例得分;安全生产(消防)工作酌情计分。
十九、党建工作富有成效,积极开展“三联系一结对”和“三贴近三廉洁”活动(5分)。
1、班子团结、配合密切,支部学习正常得0.5分。创建学习型单位、科室及标兵得0.5分,干部职工每月一次政治、业务学习,到会率在90%以上得0.5分; 
2、“三会一课”制度落实,发展新党员和积极分子培养正常得1分,党员参加社区党日活动积极得0.5分;
3、重视工、青、妇、民主党派、老干部工作,桥梁纽带和参政议政的作用突出得1分;
4、“三联系一结对”和“三贴近三廉洁”活动有落实和成效得1分,未做到视情扣分。
二十、治理医药领域商业贿赂工作扎实有效,贯彻落实《治理商业贿赂若干规定》。行风廉政建设加强,各项工作公开透明(9分)。
1、严格执行有关设备仪器采购和卫生基建审批制度和工作程序,得1分;
2、实行廉政谈话和诫勉谈话制度得,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每半年对重要岗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进行廉政谈话,看谈话记录(2分);
3、提供服务格告示制落实(1分),所务公开落实(1分);服务对象问卷调查综合满意率达到90%以上得2分;
4、信访投诉举报处理及时,办结率达到100%得2分;执法人员违规违法或行政不作为造成投诉的,每起扣1分;
查看记录、台帐,凡发现有行业不正之风行为,经查实有收受红包、拿回扣、乱收费或被纪检监察、司法等部门立案查处的每起扣5分。职工及家属在本单位内从事药品、医疗器械经销活动,发现一起扣2分;工作人员参加赌博,发现一起扣2分;群众综合满意率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1分,有职工集体上访的,出现一次扣2分;所务公开不到位的,每查实一次扣1分;领导干部违反廉洁自律规定被查实的每次扣1-2分。
二十一、切实抓好创建文明行业和文明单位工作(1分)
保持文明单位或创建卫生单位、文明单位得1分(都有据可查)。不能保持或未创建的不得分。
二十二、切实做好“暖人心、促发展”工程,参与扶贫帮困工作(1分)
其中做好暖促工作和扶贫工作各得0.5分。
按照实际执行情况计分
二十三、积极完成政府其他指令性任务(2分)
完成政府下达的节庆、会议等卫生保障任务(1分);积极参与并完成上级部门以及政府举办的公益性活动,如医疗护理比武、运动会、文艺演出等,得0.5分,按时完成党报党刊征订任务的,得0.5分,未按要求做好工作,酌情扣分。
 
 
二00七年区属医疗卫生单位综合目标考核评分细则
六、区妇幼保健所
一类目标(30%)
一、孕产妇死亡率在20/10万以下、婴儿死亡率12‰以下(15分)
其中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20/10万以下得10分,超过扣10分;
婴儿死亡率控制在12‰以下得5分,超过一个千分点扣0.5分。
二、完善免费婚检措施,婚检率明显提高(8分)
婚检率达到70%得3分,未达到每下降1%扣1分;婚检无投诉5分,投诉一次扣1分。
三、提高两个系管率(7分)
1、0—2周岁儿童系管率≥90%(3分),每下降一个百分点扣0.5分。
2、孕产妇系管率≥85%(4分),每下降一个百分点扣0.5分。


二类目标(45%)
四、指导医疗机构完成公共卫生工作计划,并协助卫生局做好考核工作(8分)。
每季度一次对医疗机构进行指导检查,开展新生儿听力筛查、“二病” 筛查、妇幼卫生监测、爱婴医院、艾滋病母婴阻断等工作,少一次扣2分。
五、加强免费婚检宣传和指导,提高高危孕产妇管理、早孕建卡、体弱儿(高危儿)管理率,新生儿“二病”和听力筛查率、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合格率,产前筛查率等达到省内先进水平(12分)
1、负责免费婚检相关问题解答,协助做好政策宣传(2分)。
2、高危孕产妇管理、体弱儿(高危儿)管理率,新生儿“二病”和儿童听力筛查率、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合格率,产前筛查率等达到省内先进水平(8分);
其中全区高危孕产妇管理率达到98%;
体弱儿童管理率98%;
新生儿“二病”筛查率98%;
新生儿听力筛查率60%;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合格率92%;
产前筛查率50%以上;
未达到每项每下降一个百分点扣0.5分;
六、加强流动人口孕产妇和儿童保健工作(9分)
其中在全区范围内发生因产科原因而致流动人口孕产妇死亡的,每例扣5分;
发生老法接生每例扣2分;
发生新生儿伤风每例扣2分;
城内发生流动人口孕产妇情况不掌握的(与其他部门核对,下同),每例扣1分;
本区范围内流动人口儿童保健管理迁入或迁出,儿童管理未落实的,每例扣1分; 
七、落实社区卫生指导单位的各项职责,做好渔农民健康体检工作,做好妇幼卫生监测质控工作 (7分)
其中全区范围内每漏报一例孕产妇死亡扣5分;
每漏报一例5岁以下儿童死亡扣1分;
年报及时,11月30日前将妇幼卫生报表上报区卫生局,每迟报一天扣0.5分;
年报准确,每发现一处错误(含逻辑错误)扣0.5分。社区卫生服务考核不合格扣1分。
八、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实施科技兴医,强化继续教育,加强重点学科,提高课题质量(6分)。
1、加强人才队伍建设1分;
2、开展新技术项目2项1分,每少一项扣0.5分;
3、三级及以上杂志发表妇幼保健方面论文4篇得2分,每少1篇扣0.5分;
4、继续医学教育落实计划2分,无计划扣0.5分,未落实酌情扣分。
九、加强财务管理,开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遵守财经和物价纪律(3分)。
资金使用规范得 5分(查实乱发个人奖金、补贴,支出审批手续不全,视情节酌情扣分);
遵守物价政策得 1 分(查处违纪事例,视情节酌情扣分);
行政资金年度收支平衡1.5分;收支配比得 1.5分。

三类目标(25%)
十、加强法制教育,严格依法办事;认真开展“平安卫生”各项工作(2分)
1、按要求完成法制教育任务0.5分;
2、法制观念强,依法办事有具体落实措施,日常管理和执业行为中未发现有违法行为或不符合法律规定的1分;
3、建设“平安卫生”措施落实0.5分;
按照实际执行情况计分。
十一、保持政令畅通,认真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及时准确报送有关材料(3分)
1、保持政令畅通1分;发生一起扣0.5分;
2、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0.5分,发生一起扣0.2分;
3、按要求报局的有关材料准确及时1.5分,上报材料不准确或延时报未作说明的发生一起扣0.5分。
十二、认真做好卫生信息工作,积极开展妇幼卫生工作宣传报道(4分)
1、卫生信息工作完成上报录用指标,即向本局上报12篇(1.2分),录用50%以上(1.8);
2、被市卫生局、区委、区政府以上录用1篇1分;
未达到按比例扣分。
十三、文书档案工作合格(1分)
其中检查时发现问题酌情扣分。
十四、计生工作(共2分)
计生工作按责任书要求考核。得分率在90%以下不得分,90%以上按比例得分。
十五、治理医药领域商业贿赂工作扎实有效,贯彻落实《治理商业贿赂若干规定》。行风廉政建设加强,各项工作公开透明(9分)。
1、严格执行有关设备仪器采购和卫生基建审批制度和工作程序,得1分;
2、实行廉政谈话和诫勉谈话制度得,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每半年对重要岗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进行廉政谈话,看谈话记录(2分);
3、提供服务格告示制落实(1分),所务公开落实(1分);服务对象问卷调查综合满意率达到90%以上得2分;
4、信访投诉举报处理及时,办结率达到100%得2分;执法人员违规违法或行政不作为造成投诉的,每起扣1分;
查看记录、台帐,凡发现有行业不正之风行为,经查实有收受红包、拿回扣、乱收费或被纪检监察、司法等部门立案查处的每起扣5分。职工及家属在本单位内从事药品、医疗器械经销活动,发现一起扣2分;工作人员参加赌博,发现一起扣2分;群众综合满意率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1分,有职工集体上访的,出现一次扣2分;所务公开不到位的,每查实一次扣1分;领导干部违反廉洁自律规定被查实的每次扣1-2分。
十六、切实抓好创建文明行业和文明单位工作(1分)
保持文明单位或创建卫生单位、文明单位得1分(都有据可查)。不能保持或未创建的不得分。
十七、切实做好“暖人心、促发展”工程,参与扶贫帮困工作(1分)
其中做好暖促工作和扶贫工作各得0.5分。
按照实际执行情况计分
十八、积极完成政府其他指令性任务(2分)
完成政府下达的节庆、会议等卫生保障任务(1分);积极参与并完成上级部门以及政府举办的公益性活动,如医疗护理比武、运动会、文艺演出等,得0.5分,按时完成党报党刊征订任务的,得0.5分,未按要求做好工作,酌情扣分。




二OO七年区属医疗卫生单位综合目标考核指标
七、区卫生进修学校
一类目标(25%)
一、完成全区注册乡村医生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12分)。
没有完成不得分;
二、开展健康教育,制订和落实健康教育计划,积极开展社区健康教育讲座。(13分)
完成制定健康教育计划得4分,启动健教整合工作3分,开展社区健康教育6次,少一次扣1分,看社区纪录;
二类目标(40%)
三、完成第三期乡村医生全科医学培训班和中专学历教育班毕业补考及发证工作。(12分)。
按照完成情况酌情计分;
四、规范门诊部管理,建立门诊日志、门诊病历,医疗文书规范,无医疗事故发生。(7分)。
1、门诊病历书写规范,抽查得分率达90%以上得2分,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0.5分;
2、门诊处方合格率达95%以上得2分,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0.5分(抽查处方);
3、按局规定执行医疗纠纷争议报告制度得 0.5分,隐瞒不报查实每起扣0.5分,迟报一次扣0.25分;
5、发生等级医疗事故按等级每起扣2-4分;
五、加强对乡村医生的指导。认真完成其它指令性任务(7分)。
每年对乡村医生指导不少于6次(6分),完成局安排的指令性工作(1分);
六、完成政府有关暖促等指令性工作(9分)。
按照要求做好暖促工作得6分;
完成政府指令的其他工作(共3分)。积极参与并完成上级部门以及政府举办的公益性活动,如医疗护理比武、运动会、文艺演出等(2分),按时完成党报党刊征订任务的,得1分;未按要求做好工作,酌情扣分。
七、加强财务管理,遵守财经纪律(5分)。
资金使用规范得 5分(查实乱发个人奖金、补贴,支出审批手续不全,视情节酌情扣分);
遵守物价政策得 1 分(查处违纪事例,视情节酌情扣分);
行政资金年度收支平衡1.5分;收支配比得 1.5分。
三类目标(35%) 
八、加强法制教育,严格依法办事;认真开展“平安卫生”各项工作,及时有效处置突发公共卫生等事件(3分)。
1、按要求完成法制教育任务0.5分;
2、法制观念强,依法办事有具体落实措施,日常管理和执业行为中未发现有违法行为或不符合法律规定的1.5分;
3、建设“平安卫生”措施落实1分;
按照实际执行情况计分。
九、保持政令畅通,认真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及时准确报送有关材料(4分)。
1、保持政令畅通,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2分,发生一起扣1分,扣完为止;
2、报局的有关材料准确及时2分,上报材料不准确或延时报未作说明的每一起扣0.5分,扣完为止。
十、认真从做好卫生信息工作,积极开展医疗卫生工作宣传报道(6分)。
1、卫生信息工作完成上报录用指标,即向本局上报6篇(2.2分),录用50%以上(2.8分);
2、被市卫生局、区委、区政府以上录用1篇1分;
十一、文书档案工作合格(2分)。
检查时发现问题酌情扣分。
十二、做好综合治理[1分]、创卫等工作[3分](4分)。
按责任书要求考核,考核不失分得满分,得分率在90%以下不得分,90%以上按比例得分。创卫工作按完成情况得分。
十三、党建工作富有成效(3分)。
1、认真完成局党委各项工作得1分;
2、积极主动参加联合支部的各种活动,完成支部下达的各项任务得1分;
以上按照实际执行情况计分。
3、其他工作参照血站得1分。
十四、治理医药领域商业贿赂工作扎实有效,贯彻落实《治理商业贿赂若干规定》。行风廉政建设加强,各项工作公开透明(8分)。
1、按规定完成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各阶段活动,做到领导重视,组织健全,措施有力,成效明显,得1分。未达到按比例扣分;
2、建立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责任追究制,严格遵守各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得1分;校务公开制度巩固和深化、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落实,各项工作的透明度增强得1分;严格执行卫生局有关设备仪器采购和卫生基建审批制度和工作程序得1.5分;
3、强化行风建设,加强职业道德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得1.5分; 
4、服务对象综合满意度的问卷调查,综合满意率达到90%以上得1.5分;
5、信访投诉处理办结率达到100%得0.5分;
查看记录、台帐,凡发现有行业不正之风行为,经查实有收受红包、拿回扣、乱收费或被纪检、监察、司法等部门立案查处的每起扣5分。综合满意率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1分,有职工集体上访的,出现一次扣2分;站务公开不到位的,每查实一次扣1分;领导干部违反廉洁自律规定被查实的每次扣1-2分。
十五、落实社区卫生指导单位的各项职责(5分)。
开展社区卫生指导,下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年不少于5次(5分)(查社区卫生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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