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卫生局关于申报2010年度
舟山市医药卫生科技计划的通知
各县(区)卫生局,市卫生直属单位:
根据《舟山市医药卫生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舟卫发〔2009〕3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2010年度舟山市医药卫生科技计划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向
(一)疾病诊治、预防领域研究项目:继续优先安排对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意义大、创新性与实用性强、应用面广的研究项目。如海岛地区常见病多发病的、调查干预研究、疾病临床路径管理研究、社区卫生服务研究等;
(二)软科学研究项目:优先安排医药卫生改革和发展中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和相关策略研究。如医院管理研究、农村和社区卫生问题研究等;
(三)医药卫生适宜技术推广(应用)项目:面向渔农村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基本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等服务需要的安全、有效、经济、成熟的卫生适宜技术的推广应用和效果评价研究。
二、申报类别
市医药卫生科研计划、市青年医学科技人才专项计划、市医药卫生科技成果推广计划。以上各类计划申报不作名额限制。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全市医疗卫生行业中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较好的科技实力和研究基础,有专门的科研管理人员,能为课题任务的完成提供必要的资金配套和条件保证。
(二)申请人:须为全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含民营医疗机构)的在职工作人员(含合同制职工);市青年医学科技人才专项计划申请人不超过40周岁,并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中级职称;已列入浙江省医药卫生科技计划省市共建项目的课题负责人,不再申报局级课题。
四、程序和要求
(一)各类计划按单位组织申报,不受理个人申请。
(二)《舟山医药卫生科研计划申请书》、《舟山市青年医学科技人才专项计划申请书》、《舟山市医药卫生适宜技术推广计划申请书》、《申报2010年度市卫生局医药科研计划项目汇总表》, 请登陆舟山卫生信息网下载,并按要求填写。
(三)《舟山医药卫生科研计划申请书》一式4份;《舟山市青年医学科技人才专项计划申请书》一式4份,并附近三年来发表的论文、获得的各种科技奖励等科研业绩的复印件,装订成册1套;《舟山市医药卫生适宜技术推广计划申请书》和相同专业领域2名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推荐书一式6份,并附科技成果登记证书(或成果评价资料)、已应用的证明和其它必要的技术资料,装订成册1套。上述各类计划表格要求用A4纸打印,并加盖公章。
(四)所有申报项目均需进行查新检索。其中要求市卫生局资金资助的科技计划需卫生部、卫生厅批准认可的检索部门所出具的查新检索报告,其他科技计划项目需由市医学情报站出具查新检索证明。查新要求检索近10年来国内外相关研究情况。请上报纸质查新报告原件1份,并把查新结果准确填写在申请表的有关栏目内。
(五)需使用实验动物的研究项目,必须应用清洁级以上的医学实验动物室并附动物实验管理部门的证明;需使用基因测序的研究项目,必须附生物分子实验室管理部门的证明;合作项目须提供协作单位的证明。上述证明均需原件。
(六)严格执行《舟山市医药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凡已承担我局及以上级科技计划项目3项以上(含3项)的在研项目,或承担1项以上(含1项)的项目延期而未及时提出延期申请或申请未被批准的项目第一负责人不得申报。请各单位务必做好资格审查和项目管理工作。
(七)各类计划的申报时间截至2010年4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请各县(区)、单位认真组织,积极做好2010年度市医药卫生科技项目申报的组织工作,对申报项目认真进行审查筛选,以确保申报项目质量。
联系人:凌 懿,联系电话:2261272、667211
附件:
1. 舟山医药卫生科研计划申请书
2. 舟山市青年医学科技人才专项计划申请书
3. 舟山市医药卫生适宜技术推广计划申请书
4. 申报2010年度市卫生局医药科研计划项目汇总表
二○一○年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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