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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上虞市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卫技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上虞市卫生局 更新:2013/6/27 字体:

 2012年上虞市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卫技工作人员

 

为进一步优化卫技人员队伍结构,促进我市卫生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上虞市卫生系统卫技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2年全市各医疗卫生单位计划公开招聘243名卫技工作人员。其中:市级医疗卫生单位199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5名;滨海新区沥海镇卫生院委托招聘9名。具体招聘计划详见附件。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对象:

1、2011、2012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医学类毕业生,其中2011年毕业的护理专业毕业生须具有执业护士资格。

2、年龄3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医学类毕业,并具有相应卫技专业技术资格者。

3、上虞市卫生系统事业在编人员除外。

4、具体招聘范围、对象详见招聘计划。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具备拟报考岗位(专业)所需的资格条件;

4、身体健康。

三、招聘程序

1、报名:

(1)时间:

2012年3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6:30;逾期均不再受理,报名表提交后,不得再变动报考志愿。

(2)地点:上虞市人才服务中心(百官街道半山路27号)

(3)报名要求:

①每名考生只能填报一个志愿;

②报名资格初审合格者,交纳考务费:40元。

(4)报名需提供资料:

①2012年毕业生:本人身份证、《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毕业生推荐表》、户口本等原件及复印件。

②其他毕业生: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资格证、学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③报名时必须由考生本人如实完整填写《上虞市卫生系统公开招聘报名表》(由他人代报的,必须出具考生本人身份证、委托书和代报人身份证)。

2、笔试:

由市卫生局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

①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②笔试内容:医学专业知识;

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准考证》可于3月15日上午9:00—3月17日下午4:30到上虞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下载。

3、面试:

面试内容: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面试工作细则(试行)》规定。

面试比例: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计划在1—3名的按1∶3,4—9名的按1:2,10—17名的按1:1.6,18—24名按1:1.4,25—30名按1:1.3,31名及以上按1:1.15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及面试入围名单、面试时间、地点于笔试后七日内在相关网站公布。

成绩公布: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公布。面试低于60分者不合格

4、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

如总成绩相同,则学历高者列前,如学历仍相同,笔试成绩高者列前,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则有相应执业资格者列前。

5、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

体检入围名单及相关事项在相关网站公布。

体检标准按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规定时间内不参加体检视作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将在相关网站公布,公示七个工作日。

6、考核: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核工作细则(试行)》。由卫生主管部门牵头,具体由录用单位组织实施。

7、录用:

体检、考核合格后,按报考单位、岗位择优录取。

①签订就业协议:拟录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后,入围考生与用人单位一周内签订就业协议。

②被录用的2012届毕业生必须于2012年8月5日前将个人档案转入上虞市人才服务中心,并持《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报到。历届生的档案于2012年7月30日前转入。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后,考生于2012年8月16日到上虞市人才服务中心开具介绍信。

③录用人员均实行人事代理制,并签订《上虞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

四、其他规定

(一)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取消录用资格:

1、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2、面试、体检、报到不能按时到达指定地点的;

3、面试成绩不到60分的;

4、应届生报到时不能出具录用职位相应毕业证书的。

5、不服从安排的不予录用。

(二)存在《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文件中第三章第十二条所规定情形的,当年度不予录用。

(三)已与市内外用人单位签署了就业协议或聘用(劳动)合同,与录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时,不能提供解约或解聘证明书的不予录用。

(四)见习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见习期内发现有精神疾病不宜任职的,经绍兴市级医疗卫生单位鉴定后辞退。见习期内未通过首次相应执业资格考试的,允许延长一年,两年内仍未通过相应执业资格考试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招考各环节中发生的缺额不再替补。

咨询电话:0575-82212355  0575-82116899

相关网站:

上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shangyu。gov。cn)

上虞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syrc。org)

上虞市卫生局网:(http://www.sysws。gov。cn)

附件:1、2012年上虞市卫生系统公开招聘计划

2、2012年上虞市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卫技工作人员报名表

3、报名注意事项

上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 虞 市 卫 生 局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一日

2012年上虞市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卫技工作人员报名表

 姓  名

身份证号

性  别

学  历

毕业时间

政治

面貌

毕业学校

毕业

专业

是否全日制统招统配医学院校毕业生

□是   □否

资格证

名称

现工作

单 位

人员

性质

□事业在编   □非事业编制

户籍

 省  地(市)   县(市)

报考单位

报考职位编号

每个考生只能选择

计算机等级

英语水平等级

家庭所在

地  址

本人联系

电  话

其他联系人

及电话

工作简历或在校奖惩情况

对简章内容,招考要求已知晓,本人承诺以上所填内容均真实。如有不实之处,一经查实,作自动淘汰处理,直至取消录用资格。

签名:  2012年   月  日

招考部门

资格审查

意 见

签名:

2012年 月  日

人社部门

审核意见

签名:

2012年  月   日

注:必须贴上照片

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的户籍和实际居住地,以报名时间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截止到报名时间,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含2012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得报考。

2.报考学历具有双专业的毕业生,不能以辅修专业报名。

3.毕业专业名加括号有方向性的专业,则按括号有方向性的专业确定。

4.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5.现役军人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2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2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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